拍「誰摔死了李新」遭求償600萬!郭新政、盛竹如告贏了 法院理由曝光

▲▼郭新政,盛竹如(圖/記者孫于珊攝)

▲提告郭新政、盛竹如求償600萬,李新義妹夫妻敗訴。(圖/資料照片)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已故台北市議員李新生前女友郭新政、媒體人盛竹如拍攝「誰摔死了李新」系列影片並出書,影射李新義妹林麗君及其丈夫黃明烈與李新墜樓事件有關,氣得林麗君夫妻向2人提告並求償600萬。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影片與書籍在合理的意見表達,審酌後判處郭新政、盛竹如2人免賠,全案可以上訴。

李新2017年9月墜樓身亡,郭新政2018年找來盛竹如合拍「誰摔死了李新」系列影片,影射林麗君及其丈夫黃明烈與李新墜樓事件有關。林麗君夫妻倆認為,「誰摔死了李新」出現後,讓他們遭到網路霸凌、質疑他們是殺人兇手,嚴重侵害他們的名譽權與隱私權,決定向郭、盛提告提告求償600萬。

據悉,「誰摔死了李新」影片中質疑,林麗君在李新墜樓當天,戴著口罩出現在案發現場,有媒體把她誤認為郭新政,她卻不斷閃躲且一語不發,不願意開口否認,旁邊的老公黃明烈也沒有出言澄清,導致外界誤認李新墜樓,可能是和感情因素有關。

台北地院一審認為,林麗君事發當天確實出現在事故現場,對於媒體記者追問「你是郭新政嗎」也未否認,旁邊的黃明烈也沒澄清,客觀上足以讓記者產生誤會,也讓閱聽大眾聯想李新墜樓可能與感情因素有關,甚至對郭新政的名譽有負面影響。

法官表示,郭新政製作的「誰摔死了李新」影片,內容多為自我澄清或意見表達等,並非出於惡意或毀謗,用字遣詞雖然有些激烈,但未達偏激不堪的程度,至於盛竹如受邀擔任旁白,相關的台詞與文稿都是由郭提供,並未參與影片製作和內容設計,是基於新聞播報專業執行業務,審酌後判處郭、盛2人勝訴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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