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生揭露「館長槍擊案疑點」:你以為法律人都是白癡喔

▲▼館長遭近距離開槍畫面。(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館長遭近距離開槍畫面。(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劉亭/綜合報導

館長陳之漢28日凌晨遭23歲劉姓狂粉近距離連開3槍後,兇手隨即到案自首,並且一次聘請2名律師。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今(29)日凌晨發文表示,「直白一點而言,誰是真兇,這不是法律問題。」

李茂生指出,劉姓男子在酒後開槍,但卻精準射擊四肢;而被害人受傷後馬上開啟直播。之後劉姓男子立即向警方自首,雖然吸毒且無工作,卻可以委託高階律師。

「你以為法律人都是白癡喔。想傷害既遂,然後自首?」李茂生透露,「拿致死武器向人射擊有致死的可能性、直播無關犯行、自首僅是得減而已、律師無關緊要,所以殺人未遂、自首等得減,這應該就是法律所能處理的了,其他那就回歸「社會」吧。」

▲館長中槍。(圖/翻攝自臉書/飆捍)

▲館長中槍後開直播向粉絲喊話。(圖/翻攝自臉書/飆捍)

一派網友留言幫館長講話,「有在健身的人不會把自己身體拿來開玩笑的好嗎」、「不太可能自導自演,練了大半輩子的健身、健力跟格鬥,傷害到四肢的軟組織都可能會造成動作障礙,遑論粉碎性骨折,這些傷害幾乎會毀了他的累積。臥床的這段時間也對健身者的傷害非常巨大,真的不可能是健身者會自願選擇的」;也有一派網友指出,「律師不一定是來幫犯嫌的,恐怕是老闆派來監視他的...」、「想到法庭上原告被告都在努力騙法官,真相只能存在人心啊⋯⋯」。

23歲劉姓男子當天在計程車上埋伏177分鐘,等到陳之漢28日凌晨走出自家健身房林口館外準備搭車,突然衝出來朝車內開槍襲擊,3槍全打中。劉男到案後表示,整起案件是他一個人做的,背後沒有人指使,目前已被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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