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人夫要性不要愛! 傻女100次後突覺醒暴怒:每天帶著汽油去你家起火

▲桃園市徐姓男子前年與小三上摩鐵偷歡至少5次,分手後挨告強制性交,原配收到桃檢不起訴書怒而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唐女分手後打電話恐嚇前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彰化45歲的唐女勾搭上已有家室的劉男,他們交往約3年半,前後共發生100次性行為,但她仍然得不到劉男的真心,竟變身恐怖情人,打電話恐嚇「每天我就帶著汽油去你家起火」、「我命可以不要,就拖著你們全家墊背」等語,劉男妻子蔡女得知後,報警提告唐女涉及恐嚇與相姦罪。彰化地院審理,唐女坦承一時失控,處以拘役40日,緩刑2年,另相姦罪免訴。

根據判決指出,唐女與劉男自2016年5月交往至今年1月初,這段時間會相約住處或汽車旅館約會,並發生性關係。唐女在被劉男甩後相當不滿,今年1月5日就打給劉男說「每天我就帶著汽油去你家起火」、「等著你們夫妻倆來提告,我就跟你講,告不死我的話,我就拖著你們全家」、「我命可以不要,就拖著你們全家墊背」等語,令劉男感到相當恐懼,蔡女得知後向警方報案。

法官審理,唐女因涉犯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嫌被起訴,但通姦罪在司法院大法官宣告違憲後立即失效,宣判唐女不起訴,唐女事後也坦承一時失控,才會因為情感糾紛引起不理性溝通,深感悔意,並與蔡女達成和解,劉男也原諒不追究,判唐女拘役40天,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2萬元。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