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成大女研究生遭猥褻殺害案 清潔工無期徒刑定讞

▲台南高分院庭長吳勇輝說明合議庭判決林榮富強制猥褻殺人案,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林榮富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成大女研究生遭猥褻殺害案,清潔工林榮富無期徒刑定讞。(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南成功大學清潔工林榮富,2018年10月間親吻一名女研究生胸部,遭女研究生奮力抵抗。林男竟將抹布塞入她口中,再掐死對方,檢方從死者胸部採到口水,驗出DNA與林男相符,提起公訴。一二審均將林男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林榮富遭判無期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18年10月28日,成大教育研究所24歲陳姓女研究生,晚上8時50分被人發現陳屍在成大力行校區社科院2樓個別諮商室沙發底下,口中被塞抹布。檢警相驗後,鎖定校內43歲清潔工林榮富涉有重嫌,隨即將他逮捕。林男被捕後否認殺人,辯稱因被友人逼債,想向死者借錢,但死者不僅拒絕,還說了難聽的話而激怒他,他才掐住死者脖子,直到死者窒息不動,他還馬上幫她做心肺復甦術,按壓約10多分鐘無效,最後逃離現場,他並非有意殺害陳女,真的是意外。

檢方不採信,又加上在死者胸罩內側、右側乳房均採集到林男的口水DNA,因此認定林男企圖猥褻死者,遭拒絕後才會痛下殺手。檢方認為,林男和死者不認識,也無深仇大恨,卻為滿足一己私慾,誘騙女研究生到難以求援的地方,強制猥褻後再勒斃,手段凶殘、惡性重大,落網後也對案情避重就輕,毫無悔意,建請法官量處極刑。

一審法院審理後,根據死者解剖報告,及林男遺留在死者身上之口水DNA斑跡之檢驗結果,認為林男確屬生前猥褻。且考量林男對借款情形前後供述矛盾,並比對2人同乘電梯之監視錄影翻拍照片,認林男稱以借款為由邀約死者,與事實不符。合議庭法官最後認定林男先將抹布塞進死者口中,再以跪姿前傾、將身體重量集中手部施壓方式,掐住死者脖子10至20分鐘,認為林男主觀上是基於殺人的直接故意,非常明確,成立「強制猥褻殺人罪」。

但考量他有眼疾,又在審理中向家屬道歉,最後將林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也認同一審見解,維持林男的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二審調查事實完備,認事用法並無違誤,13日駁回上訴,林男無期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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