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瘟疫比17年前非典更嚴重」 桃園男臉書PO文挨告...檢不起訴

▲桃園市詹姓男子今年4月間在臉書上傳未經查證「這場瘟疫比17年前非典更嚴重…」遭警方送辦。(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桃園市詹姓男子今年4月間在臉書上傳未經查證「這場瘟疫比17年前非典更嚴重…」訊息遭警方送辦。(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詹姓男子在今年4月間以手機上個人臉書,上傳「中華民國衛福部長陳時中提醒大家…這場瘟疫比17年前非典更嚴重,如果出了特效藥也只能保命…」,經警方網路巡邏發現後,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法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送辦;詹男偵訊時坦承上傳該則貼文,也承認未經查證貼文真實性,但否認有散播不實訊息等犯行。檢方認為無其他積極證據證明其散播不實疫情訊息之故意,23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43歲的詹姓男子在今年4月7日下午1時許,在中壢區住處以手機連結臉書社群網站,以個人帳號轉貼「中華民國衛福部長陳時中提醒大家,再次強調,別出門,端午節過後再看疫情控制…這場瘟疫比17年前非典更嚴重,用的藥副作用更大,如果出了特效藥,也只能保命…能不出門就不出門…」供不特定之使用者瀏覽,後來經警方網路巡邏查出後通知到案說明,並依涉犯嚴重傳染性肺炎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之散播不實疫情訊息移送桃檢偵辦。

詹男在桃檢複訊時坦承未經查證即轉貼上述貼文,但堅詞否認影散布不實疫情訊息之故意等犯行,辯稱只是好心提醒大家轉發,且只有貼在自己臉書上,不知道衛福部有澄清過這部分的內容等語…

桃檢查出,衛福部曾在今年1月29日公布「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中載明「生病在家休息不參加集會活動」,同年3月25日,疾管署又發布「避免群聚感染,建議停辦室內1百人以上、室外5百人以上集會活動」之新聞…足見政府衛生單位並勸導民眾盡量不外出以避免感染風險,詹男貼文內容與一般民眾認知無違,且詹職業別為「工」,並非相關衛生單位專業人員,無積極證據詹男在發表上述貼文已閱讀過疾管署相關澄清訊息,無從認知其有任何散播流行疫情不實訊息之故意,再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證明,檢方以罪證不足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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