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男子突病發!店員忙結帳沒立即幫忙 家屬怒告過失致死

記者謝欣辰/綜合報導

臉書粉專《爆怨公社》有網友分享,桃園八德一名男子因身體不適跟超市店員求救,但店員忙著幫其他客人結帳,沒有立即理會;後來男子送醫急救4天後不治,男子的家屬怒告店員「過失致死」,認為店員沒有及時幫忙,才會因延誤就醫喪命。

▲(超市示意圖/取自pixabay)

▲男子因身體不適跟超市店員求救。非事發超市。(示意圖/取自Pixabay)

根據警方調查,該名男子是於去(108)年7月11日上午8點進入超市,當時一名店員在櫃檯幫客人結帳,男子要求店員幫忙聯絡醫護人員。女店員表示,因為該名男子看起來似乎有喝酒,再加上當時收銀檯正在忙,所以並沒有理會。男子看女店員沒有回應,也就自己離開,最後被其他人送至醫院救治,4天後宣告不治。男子的哥哥認為女店員沒有在第一時間施救,導致弟弟延誤就醫致死,以此對該名女店員提告過失致死。

▲非當事救護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非當事救護車(示意圖/取自Pixabay)

此貼文一出引起網友討論,「莫不說有沒有義務責任,如果幫忙協助了對方還是走了,那是不是家屬又會把責人推到幫忙的人身上?」、「因為你這一告,以後更多人不會再幫助人了!沒有那義務~」、「哪一條法律有規定超商店員要執行醫療人員的急救????」不過,也有人認為「有人需要幫助,就是要馬上協助,相信你幫忙打個電話結帳的客人不會說怎樣」、「就是這麼冷血,才會導致更多社會不幸事件發生。」

據了解,桃園地檢署對此案最後做出不起訴處分。桃檢檢察官指出,店員在法律上無救助的義務,難以用過失致死罪責相繩,先不論女店員「沒有對男子伸出援手的行為」是否適當,但她與男子本來就互不相識,而且男子是「因病致死」和超市無直接關係,於法理店員也沒有任何義務要救助,也非對男子負有扶助、養育或保護義務的人,就此難以認定女店員的行為涉及過失致死,偵結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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