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高雄自助餐回鍋油「比機油黑」!衛生局出重手了 業者喊冤:每天都換

記者許宥孺、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男網友在《爆料公社APP》控訴,2019年11月到楠梓區某家自助餐上班,怎料炒菜油竟是回鍋油,「(就職)八個月當中,除了除了過年時段跟偶爾幾次有正常換新油外,基本上就是舊油加新油,基本上沒在清洗」。對此,高雄市衛生局13日上午主動到店家進行稽查,發現業者確實有違反食安法行為,命令業者限期改善,複查若再不合格可依法裁罰6萬元罰鍰。

▲▼自助餐作業場所炸油檢測。(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高雄市衛生局13日上午到店家進行稽查。(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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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控訴自助餐老闆娘為省成本,要求用回鍋油炒菜給客人吃。(圖/翻攝自《爆料公社APP》)

▲男子控訴自助餐老闆娘為省成本,要求用回鍋油炒菜給客人吃。(圖/翻攝自《爆料公社APP》)

高雄市衛生局食品衛生科代理科長李欣南表示,13日衛生局派員到該家自助餐進行稽查,主要檢查環境衛生、設備,並以總極性化合物檢測棒檢測油脂之總極性化合物百分比是否符合標準25%。

▲▼高雄市衛生局食品安全衛生科代理科長李欣南。(圖/記者吳奕靖攝)

▲高雄市衛生局食品安全衛生科代理科長李欣南。(圖/記者吳奕靖攝)

李欣南指出,現場稽查結果顯示,店家冰箱溫度顯示器故障且無設溫度計、食材無覆蓋、作業場所清潔度不足,至於油脂檢測部分,店家使用油炸過後再作為炒菜用油,總極性化合物13.5%是規定,但是油炸用油為34.5%,超過25%以下標準。衛生局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限業者於7月30日前改善完成並進行複查,屆時再不合格可依法處以6萬元以上罰鍰。

李欣南表示,業者自述,每天都有固定換油,但可能較未注意。李欣南也建議,業者可採用簡單的酸價測試紙,觀察油脂顏色變化,另油溫在170度以下就出現冒煙狀態,或是油炸鍋油的起泡面積已達油炸鍋的2分之1,就應立即換油。

▲▼高雄市衛生局13日上午到店家進行稽查。(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高雄市衛生局13日上午到店家進行稽查。(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高雄市衛生局13日上午到店家進行稽查。(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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