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逼女友「爽一下」!前夫衝現場救人…暴打他的頭

▲桃園市賴姓男子遭指控替入監服刑友人照顧其還在念國中的外甥女,竟趁家中無人趁機性侵得逞。(示意圖/Pixabay)

▲高雄男水果刀強逼女友性交。(示意圖/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高雄市的許姓男子去年與前女友在家中共進早餐,吃完後前女友準備離去,雙方因細故爭吵,許男竟持刀割破前女友的上衣,準備用強迫的手段性侵前女友,所幸警方、前女友的前夫即時到場,才阻止悲劇發生,許男也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3年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內容指出,許男的前女友去年12月多到許男的住處,兩人一起吃了早餐,隨後前女友準備離去,許男感到不滿,希望前女友能「讓我套(性交的意思)」、「妳上去讓我X一X」,但前女友因趕著去上班,拒絕了要求。

對此,許男感到不滿,用強制的手段,阻止前女友離去,還拿出水果刀,將前女友的衣服割破,迫使對方將褲子脫下。前女友趁著許男不注意,傳訊向前夫求救,所幸警方、前夫趕抵現場,才阻止悲劇發生。

▼女子的前夫看到她沒穿褲子,坐在沙發上,氣得痛毆許男的頭部。(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桃園市陳姓男子於2016年間趁女子酒醉時性侵得逞,女子事後驚覺內褲上有精液怒告陳男。(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前夫見到前妻沒穿褲子,坐在沙發上,感到相當生氣,轉頭就往許男的頭部毆打,立刻被其他人制止。許男開庭時辯稱,當時前女友有同意,雙方是合意性交,但合議庭調閱監視器,發現許男強脫前女友的衣服,沒脫成還拿刀子割破,導致前女友嚇得脫褲子,行為侵害性自主權利,也導致前女友心理受創,嚴重危害治安。

儘管雙方已經調解,前女友還替許男求情,合議庭仍依相關法令,判處許男3年8個月有期徒刑,並查沒收做案用的水果刀,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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