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抗會被切碎」14歲少女被性侵送庇護所 又遭所內高官逼賣淫

▲桃園市劉姓男子3年前謊稱單身與不知情女子交往,後來女子查出劉為人夫後要分手,被劉男開車載至摩鐵毆打性侵,還要求10萬元做為「對她好的代價」。(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印尼庇護所的高官對庇護者伸出魔爪。(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印尼蘇門答臘楠榜省(Lampung)東部14歲少女「NF」(真名縮寫)先前因受性侵被送往庇護所,結果竟又被所內的高官性侵,甚至強迫她賣淫,警告她如果敢反抗、舉報就會被「切成碎片」。NF也透露,除了她以外還有2名女子受害,但她們都礙於嫌疑人的地位不敢吭聲。

綜合CNN、印尼媒體報導,NF住在婦女與兒童綜合中心辦公室(P2TP2A)管理的「婦女庇護所」,這段期間被一名叫「老大」的技術服務部門負責人性侵,最後一次發生在6月28日。NF表示,如果不聽話「就會受到傷害」,「他會把我切成碎片,我很害怕」。

老大甚至做為中間人,強迫NF和一名醫院的員工進行性交,NF說,「那個員工對我這麼做以後,總共給了70萬印尼盾(約1400台幣),裡面的50萬(約1000台幣)是給我的,另外20萬(約400台幣)要我拿給老大。」

因為NF飽受脅迫,不敢將這些事告訴父親蘇吉央透(Sugiyanto),但她和叔叔透露心聲後,叔叔明白事態嚴重,才轉告蘇吉央透,並提醒「不要打人」、「不要向女兒動怒」。

▲桃園市彭姓男子去年10月在友人住處開趴,在笑氣助興下,一個晚上竟對12歲少女三度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此案一出,印尼民眾對政府感到相當失望。(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蘇吉央透對政府感到心涼,「女兒之前才被身分不明的男子性侵,向政府求助的結果竟然是繼續受害,沒有把她保護好,還做出這種事,我絕對不能接受」,「穿著公務員制服,說是兒童保護者,結果卻是這種野蠻人。」

班達楠榜法律援助基金會(LBH)正在為NF提供援助,宣傳小組成員普里瑪(Anugrah Prima)說,「NF透露,另外還有2名女子也受到『老大』的凌辱,但都因為『老大』的身分地位不敢說出口」,「不要因為嫌疑人是政府公務員就把案子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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