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計拆屋法院可宣告無效 張藥房遺孀:判決結果未必符合期待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苗栗縣2013年間發生大埔強拆事件,「張藥房」屋主張森文情緒低落,最後落水身亡,掀起各界議論。司法院為此在行政訴訟法中新增「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並在今年7月1日正式上路,未來民眾只要覺得都市計畫可能導致個人土地被徵收,就可以向法院提告。

▲▼張藥房外觀已經完成,剩下室內的裝修及裝潢部分正在施工中,預計7月中旬就可以新居落成。(圖/記者黃孟珍攝)

▲原址重建的張藥房目前仍在裝潢中。(圖/記者黃孟珍攝,下同)

司法院表示,行政訴訟法增訂「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專章,正式上路之後,針對109年7月1日以後發布的都市計畫,民眾如果認為違法且損害自身權益時,可以在都市計畫發布1年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以保障權益,法官也可以宣告該都市計畫無效。

而這次的修法是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42號解釋之意旨,希望讓人民財產權及訴訟權等權利受及時、有效、完整的保障。司法院認為,這不僅開啟我國行政訴訟上法規範審查的先河,更具有預先解決紛爭、促進人民權利保障等重大意義。

▲原址重建的張藥房,室內坪數和之前小了許多,但張家人認為家就是家,能大家一起最重要。(圖/記者黃孟珍攝)

▲房子外觀已經大致完成。

不過,2013年大埔強拆事件中的張藥房遺孀彭秀春,聽聞新法上路後向《自由時報》表示,這次的修法對土地正義的推力仍然有限,民眾只是可以提前採取法律行動而已,偏偏大多數人不熟悉法規,加上訴訟過程煎熬,判決結果也有可能不符合期待,最後還是會走回抗爭這條路,政府應該針對土地徵收相關法規,邀請專家、人民參與,才能在開發與人權之間取得平衡。

據了解,「張藥房」經過7年終於在原址重建,預計7月下旬完工,雖然室內坪數僅剩6坪多,空間比起以前小了許多,彭秀春仍對外表示感謝,「家就是家,大小沒有關係」,但家人們已經不想再惹來鄰里異樣的眼光,只想低調完成入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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