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付差額醫材上限暫緩 督保盟:無爭議項目應「如期上路」

▲▼陳時中親自主持醫材自費上限爭議討論會。(圖/健保署提供)

▲陳時中親自主持醫材自費上限爭議討論會。(圖/健保署提供)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面對自付差額醫材訂定上限新制爭議,健保署今(13)日下午3時邀集相關團體代表、持反對意見者開會討論,衛福部長陳時中會後宣布「延期辦理」並優先處理不合理價格醫材。與會的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訂定上限金額為正確政策,無爭議項目建議8月1日如期實施,至於爭議部份也應盡快解決,最晚應於今年底前實施,保障民眾權益。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圖/記者洪巧藍攝)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圖/記者洪巧藍攝)

健保署9日宣布民眾自付差額特材核定費用上限政策,包含人工水晶體、心臟瓣膜共有8類,計352項涵蓋其中,從8月1日開始,院所收費不得超過上限,估計範圍內有接近9成醫材必須降價,這也引發醫界強烈反彈,甚至驚動蔡英文總統也,健保署今(13)日召開「保險對像自付差額類別之特殊材料8大類核定費用」會議,陳時中親上火線主持,超過40人與會。

經過2個多小時討論,訂出三點共識,包含原訂8月1日實施的8類醫材自付差額上限言其實施、優先處理極端不合理價格醫材、強化醫材資訊透明公開,建立平台改善資訊落差。

▲▼陳時中親自主持醫材自費上限爭議討論會。(圖/健保署提供)

▲陳時中親自主持醫材自費上限爭議討論會。(圖/健保署提供)

滕西華表示,健保自付差額上限是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5條所規範,100年修法明訂應該執行,卻已經延宕9年未果。自付差額醫材訂定上限是正確的政策,本次會議雖說相關措施實施暫緩,但仍建議應於8月讓沒有爭議的部份如期上路。

至於有爭議的部份,不管是價格上限計算或者分組分類都可以討論,但也應該訂有期限,考量年底前有多項昂貴差額給付產品審議,其價差將不再是傳統支架、人工水晶體的三萬、五萬,而是20萬起跳到百萬金額,如果沒有訂定差額給付上限,恐怕負擔過重;此外,明年又可能面臨調整保費問題,綜合考量,建議最晚不要超過今年底實施。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ETtoday著作權聲明]

讀者迴響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