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佛洛伊德之死」菜鳥警出獄了! 律師還原現場:他只是做他認為對的事

▲▼  美國非裔男子佛洛伊德之死當日在場的3名警察,由左至右為亞歷山大關(J. Alexander Kueng)、藍恩(Thomas Lane)、托浩(Tou Thao)。(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3名警察由左至右為亞歷山大關(J. Alexander Kueng)、藍恩(Thomas Lane)、托浩(Tou Thao)。(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張靖榕/綜合外電報導

因佛洛伊德之死而入獄的4名員警中,事件發生時僅就職4天的菜鳥警察蘭恩,於美東時間周三(10日)獲保出獄,成為4人中第1個在被捕後得以保釋的人。他的律師指出,蘭恩只是奉命行事,儘管提出建議,也被如今已臭名昭彰的惡警蕭文(Derek Chauvin)拒絕。

CNN報導,律師葛雷(Earl Gray)8日曾告訴美媒NBC,他的客戶「只是在做他以為對的事情」,以一個新手來說情有可原。根據亨內平郡(Hennepin County)監獄網站顯示,葛雷10日已經獲保出獄。

37歲的藍恩(Thomas Lane)剛當上警察第4天,就在蕭文的帶領下發生憾事,他被批評在將近9分鐘的時間內,眼睜睜看著蕭文以膝蓋壓制佛洛伊德的脖頸,直到他失去意識最終不治,之後便引燃全美怒火乃至跨國界的種族平權示威。

葛雷在記者面前為他的當事人辯護,「他沒有袖手旁觀,因為那個男人一開始拒捕,他幫忙抓住雙腳。然後,他抓住腳的時候就問蕭文,『我們該把他轉過來嗎,因為他說他不能呼吸了』,蕭文說不。」

44歲的蕭文現在面臨二級謀殺的聯邦重罪,最高刑期可達40年;另外3名員警包括藍恩在內,還有托浩(Tou Thao)和亞歷山大關(J. Alexander Kueng),他們都被以協助及教唆二級謀殺,還有協助及教唆二級過失殺人起訴,保釋金為1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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