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撿屍硬上」醉女! KTV內「逼口交」...爽完還問友:要不要?

▲桃園市陳姓男子去年7月在某公園認識女子,後來相約至摩鐵尋歡,但女子事後控告男子性侵。(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已婚男撿屍酒醉女,在KTV包廂廁所內強迫口交並從後方硬上,一審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一名已婚陳姓男子與一群朋友到西門一家KTV飲酒歡唱,沒想到陳男竟對其中一名酒醉女子小妤(化名)「撿屍硬上」,甚至還想分享給其他男性友人。由於小妤啜泣發抖地指證歷歷,台北地院採信小妤說法,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4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7年2月24日晚間10時許起,一群人到KTV飲酒狂歡,翌日凌晨3時許,大家陸續先行離去,包廂內只剩下陳男與小妤,而小妤因酒醉而感到頭暈、噁心想吐,於是陳男攙扶小妤到包廂廁所,不料陳男讓小妤先坐在馬桶上,強抓小妤,強行性侵。

此時,原本在包廂外打電話的友人朱男,回到包廂後發現空無一人,感覺有異,於是前往包廂廁所察看,但陳男邊穿褲子、邊用身體阻擋門,不讓他進去。

朱男證稱,他成功開啟廁所門後,小妤馬上靠過來趴倒在他身上哭訴,而陳男也跟他說,剛剛「上」了小妤,讓他傻眼又驚訝,覺得很扯、不可思議,且陳男還問他「要不要?」

但陳男則否認犯行,辯稱他扶小妤去廁所嘔吐,廁所門並未上鎖,大約2、3分鐘後,朱男就進來了,這麼短的時間不可能性侵。

而小妤當庭淚訴,將陳男的對她的所作所為一一指出。法官審酌後採信小妤的指控,認為陳男的說法是卸責之詞,並痛批陳男惡性重大,與小妤僅是普通朋友關係,本應互相尊重,竟為滿足己身慾望,強制性交,非但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也戕害小妤的身心健康,危害其性自主權,考量小妤無意願和解等一切情狀後,判陳男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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