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示威滿周年 港警曝:累計已8986人遭拘捕 

▲▼1125香港理大學外警察。(圖/記者吳立言攝)

▲香港去年起爆發反修例示威抗爭,造成多人被警察拘捕。圖為2019年11月25日,在香港理大學外警界的香港警察。(圖/記者吳立言攝)

記者陳政錄/綜合報導

今天是香港因「反修例」爆發大規模示威活動周年,在民主派揚言繼續抗爭下,香港警方也特意在今日,於社交媒體上公布5項新數據,指稱在從去年6月9日到截至今年5月31日止,香港已一共有8986人,在反修例示威活動中遭警方拘捕,其中,多數控告罪名為「暴動罪。」

香港警方表示,從去年6月9日至今年5月31日,在反修例示威活動中,警方一共拘捕了8986人,控告了1754人。其中,被控告的前三位罪行為「暴動」、「藏有攻擊性武器」和「非法集結」,涉及人數分別為612人、278人及242人。

▲▼香港1125,理大,理工大學。(圖/記者游宗樺攝)

▲香港民眾抗爭。(圖/記者游宗樺攝)

對於港警的強硬態度,香港民主派仍表示將繼續抗爭,今天更有民間組織在全港七區發起「和你Lunch」等活動。據《北京日報》報導,港警計畫派出2000名警力應對。

香港警方還呼籲,疫情期間,市民除了要保持足夠安全的社交距離外,更要與罪惡行為保持絕對距離,強調犯法須負刑責,切勿以身試法。

不只如此,去年7月1日,衝擊香港立法會綜合大樓的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以及香港「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穎匡,也同樣在今(9日),被改控為暴動罪。

據《星島日報》等港媒報導,適逢反修例示威一周年,孫、劉二人今天中午在社交網站上發文,稱自己接到律師通知,被改控暴動罪,劉穎匡並表示原先空方控告他們的罪名,是「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最高刑期是監禁3個月,但如今修改後的控罪最高刑期是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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