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志東/通姦傷害大腦和心理,婚姻難道不用刑法保護?

我們想讓你知道…大腦前扣帶皮層被證實是反應身體疼痛的部位,科學家證實,情感斷裂的痛苦與身體受傷產生的痛苦是相同的。在婚姻中被背叛,大腦及心理創傷雖不易看見,但傷害卻等同於肢體傷害,是否一樣需要有國家《刑法》的警戒與保護?

● 蔡志東/中研院生命科學所博士、中研院細胞與個體生物研究所博士後研究

雖然大法官於5月29日宣告通姦罪違憲失效,但是否如同解釋文所示,通姦罪的目的僅在維繫婚姻家庭制度,且並未同時考慮其他利益的具體損害?

因雲論所刊載一篇律師投書 (註一),提及通姦罪所保護的法益,或許應由過去認為的道德文化或婚姻制度,轉向個人實際利益的損害,而認為婚姻外的性行為實際上對配偶造成生理上的傷害,並形成對於人格的負面影響。此論點從大腦科學的角度確有實證依據,與精神醫學的觀察有一致性的結果。

故此,想站在新進大腦科學研究的角度,提供一些觀點,或許可以重新看見通姦罪隱含的保護利益。

▲ 當人們發生親密關係,大腦會分泌催產素。(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io/Photographer:Brodie Vissers)

親密關係改變大腦結構

大腦科學研究發現,人腦的大腦前額葉區域與其他動物相比,人類的大腦前額葉占整顆腦的比例,是所有動物中最高的。

透過多年的研究,科學家發現大腦前額葉,是人建立自我認同,評估人際互動與儲存情緒記憶的關鍵部位。

人渴望愛人,希望被愛,許多人也以進入婚姻,進入這種排他的,共同建造的關係來實現愛與被愛的需要。婚姻生活中的牽手、親吻、擁抱與性關係,都會促進大腦分泌催產素(oxytocin),真實地改變大腦神經元的連結,真實地改變大腦的結構。

催產素促進夫妻間的親密感、安全感與依附感。親密行為,促使大腦分泌催產素,降低大腦處理危機意識的機制,使彼此相愛的人有安全感以及溫暖的美好感受。

從大腦科學的角度觀察,這些美好的記憶,並非只是「感受」而是真實的大腦連結。彷彿經歷刻痕,大腦將夫妻間彼此的味道、撫摸、親吻以及性行為等獨特的親密行為模式記憶在腦中,成為獨特的、私密的,排他的記憶。

美好的婚姻關係,將浪漫感情、肉體激情與生命依附集中於同一個人身上,是身心真實的經歷、是有生命的經歷,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這也就是為何婚姻特別能安慰人的原因。

▲ 腦科學研究發現,親密關係會改變大腦神經元的連結。(圖/翻攝unsplash、pexels)

心痛=肢體痛

愛真實地存在大腦中,但愛的破裂產生的痛苦,也真實地由大腦感受到。

在婚姻關係裡被背叛、被遺棄、被漠視、被貶抑的痛苦,無法生活,想要結束生命的痛苦,不是假想,不是因爲自己比別人脆弱而感受到的,而是心痛就是真正的痛。

美國洛杉磯大學洛杉磯分校心理學家Naomi Eisenberger、Matthew D. Lieberman和Kipling D. William,研究證實心痛等同於肢體痛 。(註二)

經由大腦斷層掃瞄發現,情感上被孤立、被棄絕的人,在大腦的前扣帶腦皮質有活化的現象,並且隨著遭遇的時間越長,被活化的程度越高。

大腦前扣帶皮層被證實是反應身體疼痛的部位,因此科學家證實,情感斷裂的痛苦與身體受傷產生的痛苦是相同的。

▲ 情感上被孤立、被棄絕的人,大腦的前扣帶腦皮質有活化的現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家暴的外傷 vs 通姦的內傷

婚姻中肢體暴力造成的傷害顯而易見,可以獲得國家《刑法》的保護與約束,但是在婚姻中被背叛、被介入、被貶抑的大腦及心理創傷雖不容易看見,但傷害卻等同於肢體傷害,是否一樣需要有國家《刑法》的警戒與保護?

因此婚姻外性行為入刑,從大腦科學來看是有道理的,因為心傷等於身傷!

刑罰必要性 公平性之自然需求

大腦科學研究發現,人感受到被不公平對待時,也引發前扣帶皮層的活動升高,同樣是讓大腦感受到自己的肢體受傷了。所以「不公平」對大腦來說,不是一件事,不是一種感受,是真實的傷害,是大腦感覺身體受傷 。(註三)

婚外性行為發生時,被害配偶通常是自我否定,懷疑自己是否沒有盡到伴侶的責任,是否沒有吸引力,是否在婚姻中的貢獻沒有價值;甚至關係破裂之後,也產生權力、勢力不對等的現象,比較有勢力的一方,掌握對於婚姻關係的詮釋權,甚至以此能力影響受害人的孩子、親人、朋友,造成錯都在勢力弱的人,形塑被害配偶無能力維持婚姻,無法創造婚姻幸福的罪人,甚或造成受害配偶無力反駁,無處申冤的不公平處境。

通姦破壞婚姻排他性&對等性

人當然可以不管他人的看法勇敢生活,但從最新的大腦科學研究發現,人們的自我不光是自己內心認定、自我產生的,而是有極大部分是大腦前額葉感測週遭,衡量所處社交環境後形塑的 。(註四)

人是社交人,不可能避免人的看法,如果受害人的輿論環境是被有權勢的人掌握,這不啻為是對被害者人格的暴力扭曲。

通姦破壞婚姻的排他性與對等性,造成的傷害,不只是權力地位,也是身體的殘害。人的疼痛,初期可以忍受,疼痛變巨,甚至讓人轉成憤怒,想要報復。若有法律衡平機制來彌平受害配偶的不平,或許能真實修復並安慰被害人的受傷。

資料來源

註一:戚本律,〈通姦除罪》律師:大法官巧妙躲避民主立法權!連財產法益都用刑法保障,何況「婚姻人格權」呢?〉,Ettoday雲論,2020年5月29日。

註二:Naomi I. Eisenberger, Matthew D. Lieberman, & Williams, K. D. (2003). Does Rejection Hunt? An fMRI Study of Social Exclusion. Science, 302, 290-292.

註三:Civai, C., Crescentini, C., Rustichini, A., & Rumiati, R. I. (2012). Equality versus self-interest in the brain: Differential roles of anterior insula and medial prefrontal cortex. NeuroImage, 62, 102-112.

註四:Liebermana, M. D. (2013). Social: Why our brains are wired to connect. New York: Broadway Boo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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