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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死雲科大浪犬...虎科男大生148字親筆信道歉 網一面倒不領情

虐死雲科大浪犬,男大生親筆信道歉。(圖/翻攝自廖姓男大生臉書)

▲廖姓男大生11日在臉書PO出親筆道歉文。(圖/翻攝自廖姓男大生臉書)

記者吳鎮良/綜合報導

雲林科技大學上月傳出校浪犬「阿魯」疑遭虐死的消息,雲林縣動植物防疫將虎尾科大廖姓男學生依法送辦,懷疑另一隻浪犬「咖哩飯」也遭廖男虐死。本月11日上午9點左右,廖姓男大生在個人臉書PO出一張親筆道歉信的照片,表示「對這件事十分懺悔」,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不過大部分網友似乎不大領情。►ETtoday寵物雲有IG了,來追蹤我吧!

廖姓男大生在信上開頭就向社會大眾、虎科大及雲科大的同學道歉並表示,「我已感到愧疚及良心上的譴責,對這件事十分懺悔,雖然已無法挽回造成的傷害。我願意承擔社會的譴責、司法及學校的處分,絕不逃避,且願意做公益及社會服務來彌補。在此,對社會做出了不良示範,造成汪汪社的困擾,真的很對不起,最後我向社會大眾給予深深的道歉,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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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科大浪犬「阿魯、咖哩飯」被虐死 外校生坦承犯案:不是故意的。(圖/翻攝自雲科大汪汪社)

▲阿魯相當親人,看到照顧人走去哪,牠就跟著到哪。(圖/翻攝自雲科大汪汪社)

雲科大浪犬慘死,照顧人想和牠說抱歉。(圖/照顧人學生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療癒的笑容是阿魯的招牌。(圖/照顧人學生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貼文湧入上千名網友按下心情符號,不過按下「怒」的表情就高達843人,許多網友看了紛紛表示,「不接受道歉,因為根本不是真心悔改」、「已經做了才道歉,有用嗎?牠們的生命已經消逝,愛牠們的人經歷多少的努力,餵養,照料,而最後得到的卻是最殘忍的消息」、「跟社會大眾道歉然後呢?你怎麼不跟狗狗道歉?這樣道歉是真心悔過還是只是迫於壓力不得不?」

動植物防疫所指出,雲科大汪汪社於4月23日向公正派出所報案,並轉向動植物防疫所通報,24日雲科大汪汪社學生收集相關事證亦向動植物防疫所報案,4月27日動植物防疫所派員前往虎科大約談廖姓涉案人,廖嫌坦承犯案,但說自己「不是故意的」,詳細情況基於偵查階段,無法公開。

▲廖生於去年6月間與雲科大一名陳姓學生,共同在斗六市龍潭路捕獲一隻白底棕色大斑塊犬隻「阿魯」,以機車將它載回虎科大附近飼養。(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廖生於去年6月間與雲科大一名陳姓學生,共同在斗六市龍潭路捕獲一隻白底棕色大斑塊犬隻「阿魯」,以機車將它載回虎科大附近飼養。(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廖生於去年6月間與雲科大一名陳姓學生,共同在斗六市龍潭路捕獲一隻白底棕色大斑塊犬隻「阿魯」,以機車將它載回虎科大附近飼養。(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科技大學傳出2隻校浪犬遭虐死,其中阿魯3年前曾獲選為雲科最受歡迎浪浪。(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據了解,雲科大校浪並非近日死亡,而是失蹤一陣子,直到近日才確定死亡,整起事件起於108年6月,虎尾科技大一名廖姓學生與雲林科技大學陳姓學生共同於斗六龍潭路捕獲一隻白底棕色大斑塊犬隻,並以機車將牠載回虎科大附近飼養,至10月該犬自行跑回斗六2次,後再度被廖姓學生捕獲帶回住處,並將頸圈吊掛於欄杆處以作處罰,據廖姓學生稱,從晚上一直持續到隔天上午。

動植物防疫所表示,廖男已違反《動保法》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動保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若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將依《動保法》第25條規定,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道歉信全文

致 社會大眾、虎科大及雲科大的同學:

對於流浪狗一事,本人在此向大家道歉、對不起。

我已感到愧疚及良心上的譴責,對這件事十分懺悔,雖然已無法挽回造成的傷害。

我願意承擔社會的譴責、司法及學校的處分,絕不逃避,且願意做公益及社會服務來彌補。

在此,對社會做出了不良示範,造成汪汪社的困擾,真的很對不起,最後我向社會大眾給予深深的道歉,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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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雲林科技大學雲科大汪汪社流浪狗阿魯咖哩飯防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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