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欠1.8萬罰款法拍透天厝案 執行署再反擊:他老媽國小畢業!識字且簽收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日前陳姓民眾因欠繳1.8萬元罰鍰,導致名下市價約250萬的透天厝,被宜蘭執行署以135萬元法拍,鬧上媒體後引發社會譁然,執行署目前也暫停點交;但執行署5月6日發布調查報告,指一切按照流程,文件不僅皆由小學畢業、識字的陳男的母親自簽收,且陳男明知房子被查封,也有工作、租金收入,是否故意不繳,有待進一步釐清。

▲聲援陳家的台大法律系前教授陳志龍(右2)與陳家人,到宜蘭分署進行「與行政執政官的對話」。(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陳男欠1.8萬元罰金房子遭法拍,引起社會各界關懷,執行署公布調查報告打臉。(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執行署6日指出,宜蘭分署多年來,收受陳男綜所稅、健保、交通罰單等共71案,陳男大部分都沒繳,往往靠「擺爛」過關,目前仍有2件交通罰單沒繳、欠下1.8萬元。

陳男雖稱母親不識字,執行署相關通知文件的收件簽名都是偽造的,但執行署實際查訪郵局後,確定都是陳母親簽,而陳母也有小學畢業學歷,並非不識字,且郵差也都有貼領取掛號郵件通知在門上。

而陳男稱平時在外打工、很少回家,不知道房子被查封,但執行署打臉查出,陳男在房子一拍、二拍期間,於2019年9月間在房子附近,因酒駕被開罰、車子被強制保管,而陳男簽收罰單的地點,離被拍賣的家只有3分鐘步程。

另外,陳男稱郵局帳戶內有錢扣,但結算至2020年2月24日,裡面也只有195元,而陳男稱家裡有「新買的家電」等動產可以執行,但執行官實際走訪,裡面只有一堆中古器材,不但價值不高,更是陳母平時生活所必需,依法不得查封。

執行署另查出,陳男歷年來多次交通違規遭開罰,其中只要是酒駕、車子被強制保管,他都會乖乖繳錢把車子領回,光這部分就繳了13萬元,且陳男受訪時稱有工作、又將部分房子分租給房客,顯然有繳罰鍰的能力,是否故意不繳有待釐清。

宜蘭分署在查封期間,皆有確實貼封條在大門上,但在2018年4月27日、6月1日的測量筆錄上,確實因記錄缺失,導致在場人員紀錄不明,且4月27日的筆錄上,載明「經鄰居表示,義務人(陳男)即住於此」,卻沒找鄰居簽名,此部分的瑕疵,執行署會再加強人員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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