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老闆狂追:養妳~補習班女師無奈「翻白眼」冷處理!卻遭闆娘告上法庭

▲教室。(圖/免費圖庫Pixabay)

▲補習班老闆娘怒告丈夫與女師有曖昧,結局出爐。(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人妻與丈夫一起合開補習班,她指控補習班另名女師小乃(化名)多次與丈夫獨處一室,還有親密舉動,氣得將丈夫及小乃告上法庭,對此,小乃喊冤,強調是人夫單方面追求。法院勘驗相關事證後,判人夫應賠償妻子45萬元。

人妻主張,與丈夫1992年5月30日結婚,2人一起開補習班,由丈夫擔任教師及現場負責人,沒想到2015年開始,老公竟與補習班另名女教師小乃在補習班內有數次身體靠近、教室內獨處的親密互動,老公還曾傳LINE給小乃「要好久才可以看到妳也」、「我再抱看看妳,是不是真的瘦了」、「維持健康,以後才可以養妳」、「昨晚媽媽有來安親班」、「問我什麼時候才要娶妳」。

對此,小乃辯稱,人妻說的都不是事實,是人夫單方面示好、騷擾,她是礙於員工、老闆間的不對等關係,才會對人夫的行為隱忍不發,不理會對方的追求,也沒有任何逾越界線的行為。

法官勘驗事證後指出,對話內容只能證明2人曾用LINE通訊,且大多都是人夫主動傳訊,發表個人言論及抒發情感,小乃也並未積極回應人夫,反而用翻白眼的貼圖回訊息,也曾傳「不要一直讓我翻白眼」,認定這些通訊內容不足以證明小乃有侵犯人妻配偶權。

另外,針對2人在補習班內教室獨處一事,一審法院勘驗補習班學生、員工的證詞後,認為2人沒有逾越職場正常互動的情形,判人夫應賠償妻子45萬元;案經上訴,小乃喊冤,強調她對老闆的追求始終冷處理,且人夫及人妻管理員工相當嚴格,若是她真的有做這樣的事情,人妻怎麼可能讓她繼續在補習班任職長達5年,宜蘭地方法院最後將上訴駁回。至於夫妻倆則是在2018年3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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