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一片15元...臉書PO文賣3240片!花蓮2男未經核准販售遭起訴

▲▼花蓮2名男子未經核准公開販售醫療級口罩,經地檢署偵辦提起公訴,並查扣384副口罩。(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花蓮2名男子未經核准公開販售醫療級口罩,經地檢署偵辦提起公訴,並查扣384副口罩。(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徐姓及吳姓男子在臉書上公開刊登並販售醫療級口罩,每片口罩以新台幣13元至15元之價格出售,自今年3月11日起至25日已非法販售3240片口罩,經花蓮地檢署以意圖販賣而陳列醫療器材、販賣醫療器材罪嫌,於4月30日提起公訴。

新冠肺炎自爆發以來迅速延燒不止不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月31日起為使國內口罩需求能達到合理配置,全數徵用國內口罩工廠生產之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一分配,致國內口罩一夕之間佛多香少、供不應求。

▲▼花蓮2名男子未經核准公開販售醫療級口罩,經地檢署偵辦提起公訴,並查扣384副口罩。(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醫用口罩屬醫療器材,其製造或輸入需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之醫療器材不得販售,徐姓及吳姓男子在臉書上公開刊登販售自稱通過日本KAKEN試驗及美國NELSON實驗室檢驗通過之醫療級口罩訊息,已涉犯違反藥事法第84條第2項之意圖販賣而陳列醫療器材、販賣醫療器材罪嫌。

花蓮地檢署署呼籲社會大眾,醫用口罩屬醫療器材,防疫期間亦為防疫物資,請配合政府之機制購買使用,切勿購買來路不明且品質有疑之口罩,以免寸進尺退、得不償失。若發現哄抬價格、囤積防疫物資或散布疫情不實謠言等情,立即向警調機關檢舉,將從速、從嚴依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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