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揚青偷看羅志祥手機觸法? 美女律師揭「關鍵點」:但要男方敢提告

記者劉宛欣/綜合報導

羅志祥與女友周揚青爆9年情變,女方更是爆料羅志祥約砲、多P,更傳出男方為求女方不要公開手上的「毀滅性證據」,才二度發文道歉求饒。不少網友質疑周揚青偷看羅志祥手機違法,對此律師李怡貞也出面回應,直言「周揚青有罪,但是也要小豬敢提告」。

 ▲周揚青再罵羅志祥。(圖/翻攝自微博)

▲周揚青、羅志祥9年情變。(圖/翻攝自微博)

李怡貞25日在臉書寫下長文,表示:「果真如我所料,小豬道歉文連發,這案情果真不簡單,有粉絲問我解鎖看手機不違法嗎?當然違法。」她引述刑法條文表示周揚青未經羅志祥同意就直接觀看對方手機內容,違反了「妨害電腦使用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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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貞在臉書發表對豬揚情變看法。(圖/翻攝李怡貞臉書)

▲李怡貞在臉書發表對豬揚情變看法。(圖/翻攝李怡貞臉書)

接著李怡貞提及過去有案例認為「夫妻雙方負有維護婚姻貞潔的忠誠義務,配偶為了去除婚姻貞節的疑慮,侵犯私領域時,應被視為維護婚姻貞潔所做的必要努力」,所以最後未被起訴,然而此情況卻不適用周揚青與羅志祥,最大原因就是「兩人只是男女朋友,沒有婚姻關係」。

最後,李怡貞做出結論表示,雖然周揚青此舉觸法,但「也要小豬敢提告」,網友紛紛回應「應該不敢告,女方握有證據,加上女方家裡蠻有錢也不怕告」、「不過這案女方不是台灣人,應該吿不到」、「一告還得了,鐵定被挖出更多不可告人的秘辛!」。

▲李怡貞全文。(文/取自李怡貞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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