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交友軟體砸11萬求真愛 「約會次數0」提告吃敗仗!上訴逆轉勝

滑手機,聊天,吃回頭草。(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寂寞的洪男為追求真愛,在Packtor上砸了11萬買會員後,不滿業者服務與期待有落差,提告解約退款敗訴,上訴逆轉獲賠7萬7千7百元。(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不少單身男子工作繁忙、生活圈小,認識異性不易卻仍渴望愛情,交友軟體業者看上這點,推出各種服務、課程搶攻宅男市場,引發許多消費糾紛。洪姓男子於2018年11月間,與Paktor(拍拖)簽約付了11萬4千,約定在2年內排定10次實體約會,並提供顧問、「把妹課程」教學;洪男不滿業者未積極履約,提告要求返還款項,一審敗訴、二審逆轉勝,獲賠7萬7千7百元。

洪男一審時主張,他於2018年11月4日與業者簽訂「Packtor Premium」合約,當天即刷卡付了11萬4千,他不滿業者未積極履約、1次約會都沒安排,於12月11日要求解約被拒絕,之後在消費者爭議調解上,也沒看業者出席,讓他氣得提告要求返還9萬6900元(11萬4千元扣掉15%行政費)。

「拍拖」表示,洪男簽約才1個月就不斷要求解約,也未曾出席業者安排的「I’m Possible課程」,業者依約提供服務並無疏失,且洪男就算要終止合約,也應按當初簽的合約流程來走、負擔總費用20%的行政費。

一審法官認為,洪男向Packtor買服務付錢,即使終止合約也不溯及過往,認為Packtor依契約取得金錢,判業者免還。

洪男不服上訴,稱行政費用20%過高,應以15%較為合理,且他從未享受過Packtor任何服務,業者應返還多收的錢。

法官認洪男主張有理,但合約上明定行政費用為20%,且洪男無故缺席業者安排的課程,應負擔一堂課的費用,判業者扣除20%行政(2萬2800元)、一堂IM課程(1萬3500元)費用後,應返還洪男7萬7千7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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