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所內飲酒、開巡邏車撞山」下場慘 300萬退休金恐領不到

▲▼臨檢、路檢、攔檢。(圖/記者孫于珊翻攝)

▲張員免職案正在上訴中,一旦判免職確定後最少300萬退休金領不到。(示意圖/記者孫于珊翻攝)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高雄市警局2019年傳出多起「自己人」酒駕被查獲,其中六龜分局一名張姓員警在駐地飲酒後,又開著巡邏車買消夜途中自撞山壁因而曝光,這件事除了讓休假中的所長被拔官外,自己也遭記2大過免職,目前整起案件正在上訴高等行政法院中,倘落之後判免職確定後,張員的300萬退休金就會領不到,酒駕的後果相當嚴重,連帶自己也成了警局文宣的活教材。

據了解,張員在2019年6月某日在所內的宿舍飲酒後,開巡邏車外出買消夜,卻在途中不慎失控撞上山壁,當場被自家人查獲,酒測嚴重超標,市警局進行調查後查出張員當時與另2名同事飲酒,決定對整起事件採取連坐處份,除了張員記2大過免職外,一同喝酒且對公務車有管理之責的員警分別記1大過1小過處份,其中1人也被調整駐地,休假中的所長也因所內紀律不彰被撤換;事件過後,張員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申訴後也被駁回,目前免職案仍在高等行政法院上訴中。

市警局表示,依照張員的年資及底薪換算下來,加上他已屆退休年齡,若被法院判免職確定後,最少300萬退休金泡湯,目前除了持續對酒駕問題持續宣導外,一但員警有酒駕行為,除了會被列管及關懷記過對象,也會被大過處分,最嚴重者甚至被提報免職,且當年度的考績丙等;除此之外,日後出勤前除了吹測外,也會調往治安繁重區。市警局強調,希望以這些自己人的案例警惕同仁,酒駕除了被嚴重處分外,甚至連退休金有領不到,相當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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