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3歲女高壓噴槍爆肺亡!詭異3傷口曝強灌次數 痛苦指數「無法評估」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發生在去年1月,高雄市一名3歲鄧姓女童被父親一同帶往加油站自助洗車,結果發生女童被高壓噴槍釀成臟器破裂死亡案件,鄧姓女童母親的委任律師黃子皓在驗屍報告當中發現,女童口腔內有3處詭異傷痕,所以向法醫來提問,法醫回函3處傷勢代表了空氣噴槍灌入的次數,但是無法證明疼痛指數有多高。

▲遭噴槍奪命的女童母親委任律師黃子皓拿出法醫研究所回函,質疑口腔內有3傷,女童為何沒反抗             。(圖/記者吳奕靖攝)

▲委任律師黃子皓拿出法醫研究所回函,質疑口腔內有3傷,女童為何沒反抗 。(圖/記者吳奕靖攝)

法醫的驗屍報告當中提到,女童的嘴巴當中有三處傷勢,分別是上嘴唇中央偏右側黏膜點狀瘀傷(排列成環狀)外徑約0.8公分,內徑約0.5公分,另外口腔黏膜右上側,有一個1.3乘於0.4公分的傷口,最後是口腔後方中央部位咽喉黏膜曾撕裂傷,約0.5乘0.5公分。

▲遭噴槍奪命的女童母親委任律師黃子皓拿出法醫研究所回函,質疑口腔內有3傷,女童為何沒反抗             。(圖/記者吳奕靖攝)

▲法醫研究所回函 。(圖/記者吳奕靖攝)

黃子皓看過驗屍報告之後,向法醫研究所去函詢問如果在口腔內造成這樣的傷勢,當下的疼痛感覺會是怎麼樣,黃子皓律師表示會問這樣的問題,是因為:「一個傷要造成皮下氣腫,肺部跟臟器破裂得這麼嚴重的傷,我們按照常理判斷,不太可能只是按壓一秒到兩秒鐘就能造成這麼嚴重的傷,那如果輕輕一按就能造成小朋友口腔內這麼疼痛,一個小朋友怎麼會拿著噴槍一直按,按到整個破裂程度,我覺得不太可能,違反常理邏輯」。

法醫驗屍回函當中就提到:「三處傷勢研判高壓空氣噴槍由口腔及咽喉部位灌入空氣的次數,因上述傷勢亦有可能有由1到2次高壓空氣噴槍在口腔中輕微的位移造成的可能性。因口腔黏膜層很薄,如高壓空氣噴槍由口腔及咽喉部位空氣灌入應會造成上述3處立即性的瘀傷或撕裂傷。因口腔黏膜下方有神經接受器,上述瘀傷或撕裂傷應會造成疼痛,至於疼痛指數為何無法評估」。

▲遭噴槍奪命的女童母親委任律師黃子皓拿出法醫研究所回函,質疑口腔內有3傷,女童為何沒反抗             。(圖/記者吳奕靖攝)

▲洗車場監視器畫面。(圖/記者吳奕靖攝)

同時黃子皓也提出一個疑點,就是監視器畫面也有拍到,女童父親在發現有異狀的時候:「他並沒有馬上做出緊急處置,他反而是把身體探到後駕駛座去,按照他的說法是因為空氣濾清器的接頭掉了,USB接頭掉了,他把它接上去,但是問題是當時你已經發現小孩子有異狀,你怎麼會做無關緊要的事情,事後也沒有任何急救的動作,在車上停留了一分鐘,這麼久的時間,還不叫救護車把她送醫,所以我覺得前階段能不能證明他有故意去放噴槍去殺人的行為,但是他後面急救的部分,很明顯有在拖延時間這樣一個想法」。所以黃子皓認為至少也有「未必故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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