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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豐食品使用逾期原料肉 桃園衛生局全數封存約8千公斤

▲富豐食品廠使用逾期原料肉被查獲

▲桃園衛生局封存富豐食品逾期原料肉,剩餘庫存肉品。(圖/衛生局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防疫期間,食安把關不鬆懈!桃園市衛生局27日指出,該局3月24、25日到大園區富豐食品公司大園廠進行例行稽查,查獲該公司於2年前進口的「冷凍豬腹協肉」已逾期,多數製成培根類產品,立即封存剩餘庫存肉品、培根肉成品約8千公斤外,並追查賣到市面培根肉品,要求業者立刻下架回收,保障民眾食品安全。

▲富豐食品廠使用逾期原料肉被查獲

▲富豐食品廠使用逾期原料肉被查獲。(圖/衛生局提供)

由於,富豐食品工廠總公司位於新北市,桃園市衛生局也將該案移請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後續處辦。衛生局指出,該局是在3月24、25日辦理例行稽查至「富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查核,現場查獲該公司2018年3月間進口之「冷凍豬腹協肉」共2,770箱(約25公斤/箱;有效期限至2019年12月中旬),惟其中2,129箱已逾有效期限並製成25項培根類成品。

▲富豐食品廠使用逾期原料肉被查獲

富豐食品廠使用逾期原料肉被查獲。(圖/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現場立即封存剩餘庫存的「冷凍豬腹協肉」共220箱 (約5,500公斤)與已製成的培根類產品共2,345公斤,並即刻令業者下架回收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2月26日期間製造之培根類 (包括:碎培根、長培根、醃燻培根等)違規產品,避免違規產品於市面持續使用,以保障民眾食品安全。

衛生局表示,依據食安法食品若逾有效日期情形,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業者使用過期原料肉製售之培根類等多項產品之行為,依同法第44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鍰。該局提醒食品業者或消費者若持有違規產品,可撥打新北市總公司服務專線(02)22457293~4,辦理相關退貨事宜。

另呼籲食品製造業應使用保存期限內之食品原物料及確實標示產品資訊,落實做好自主管理,善盡社會責任,以免觸法。民眾若發現業者有使用違規產品,可撥打0800-285-000食安檢舉專線,共同監督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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