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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防疫超前部署 台南警政、司法、衛生跨域聯合防疫演練

▲台南地區司法、警政與衛生機關,26日下午在台南市警五分局舉辦一場跨域聯合防疫演練。(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地區司法、警政與衛生機關,26日下午在台南市警五分局舉辦一場跨域聯合防疫演練。(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新冠肺炎自今年1月起肆虐全球,全國病例數至今已逾200例,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台南地區司法、警政與衛生機關,26日下午在台南市警五分局舉辦一場跨域聯合防疫演練,以因應未來可能發生的防疫情況,並作最妥適處理,以維護安全。

▲台南地區司法、警政與衛生機關,26日下午在台南市警五分局舉辦一場跨域聯合防疫演練。(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台南地區司法、警政與衛生機關,26日下午在台南市警五分局舉辦一場跨域聯合防疫演練。(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地檢署指出,3月2日針對防疫期間之案件偵辦、人犯處理等事項建立聯繫平台,並依照司法院及法務部聯合防範疫情會議指示,布建遠距視訊系統,對於有防疫疑慮之被告與證人,原則上均以遠距訊問方式為之,該遠距訊問系統並3月13日經院、檢、警三方共同連線測試完成。

▲台南地區司法、警政與衛生機關,26日下午在台南市警五分局舉辦一場跨域聯合防疫演練。(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惟實務運作上仍有部分案例不適宜以遠距訊問方式為之,其中突發性之重大危害社會治安事件即屬之,有鑑於此,台南地院院長董武全及台南地檢署檢察長葉淑文,3月16日即共同提出辦理台南地區跨域防疫演練之構想,以最極端複雜之案例狀況,模擬各單位於該等狀況下之應變措施,並邀集台南律師公會、台南市警察局、台南市消防局、台南市衛生局、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衛福部台南醫院共同參與本次跨域聯合防疫演練。

▲台南地區司法、警政與衛生機關,26日下午在台南市警五分局舉辦一場跨域聯合防疫演練。(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本次演練情境係以1名本應進行居家隔離之男子,卻無故外出,並持槍槍殺3人,遭逮捕後發現兇嫌有發燒及咳嗽症狀,並於法院羈押庭審理過程中,經通報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對於此等既有安全性威脅及防疫戒備高度要求之被告,第一線之警方、擔任被告辯護人之律師、之後負責偵查及審理之台南地檢署與法院,乃至於法院裁定羈押後之矯正機關與收治醫院,彼此之間就各自領域所應注意及防範之重點、各機關單位於人員移動過程中之動線安排、各機關單位間橫向聯繫之暢通與即時等問題,均在這次演練過程逐一呈現。

▲台南地區司法、警政與衛生機關,26日下午在台南市警五分局舉辦一場跨域聯合防疫演練。(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台南地區司法、警政與衛生機關,26日下午在台南市警五分局舉辦一場跨域聯合防疫演練。(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演練於3月26日下午1時,在台南市警五分局展開,警方從現行犯之逮捕、通報、詢問、採證,均依照實際暗間發生時所應遵行之程序,律師則於警方首次偵訊時即全程陪同被告,警方詢問後通報消防局局協助派遣車輛解送人犯,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時檢察官亦到場蒞庭表示意見,經方於法院審理過程中接獲衛生局通報被告確診,便立即通報台南地檢署,由地檢署通報台南地院,法院審理後裁定羈押禁見,地檢署法警室便聯繫台南看守所,並告知該名人犯為確診病患,且有症狀應立即收治,並與台南看守所協調人犯交接處所是否變更至醫療院所,以免監所感染危機,由台南看守所聯繫負責收治之衛福部台南醫院確認病患交接事宜,而後地檢署與台南看守所及於衛福部台南醫院辦理人犯交接,交接後立即進入負壓隔離病房收治,再由台南看守所負責後續之安全戒護。演練完成後,衛福部台南醫院並指派感染管制護理師,為所有單位進行如何正確卸除隔離衣及防護衣之教學。

▲台南地區司法、警政與衛生機關,26日下午在台南市警五分局舉辦一場跨域聯合防疫演練。(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地檢署指出,防疫期間重大危害社會治安事件之處理本有其複雜性,如何兼顧防疫、安全、程序正義,在在考驗院、檢、辯、警、衛生、消防、矯正及醫療機關之應變能力,藉由本次演練,各機關單位可以從中發現問題並事先掌握解決之道,對於日後突發事件必能游刃有餘的解決,也唯有準備充足,才能提供全體市民一個更安全、更健康的生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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