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人壽被抓到5大缺失 金管會祭出350萬罰單

▲▼遠雄人壽。(圖/記者李蕙璇攝)

▲遠雄人壽辦理保險業務有5大缺失,金管會開罰350萬元,並予以6項糾正。(圖/資料照)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金管會今(24)日公布最新裁罰案,遠雄人壽辦理保險業務,發現假投保真理財、不當招攬等5大缺失,依保險法、洗錢防制法,處以罰鍰350萬元,並予以6項糾正。

金管會在2018年辦理一般金檢時,發現遠雄人壽有違反保險法等相關規定,一共有5大缺失,首先是法令遵循制度檢討及專案查核作業,公司未就金管會裁處事項通盤檢討法令遵循制度弱點及風險評估,且法令遵循單位未確實辦理專案查核,保險局表示,主要是不動產受罰後,沒有通盤檢討法令制度是否有不合規,認定有其疏失,開罰180萬元。

第二是對往來保經代通路管理考核、業務員招攬爭議的控管,遠雄人壽未適時檢討所訂保經代通路績效考核準則、未就保經代招攬爭議案件、保經代遵循合約條款情形等納入考核,以及未依所訂作業規範採取強化控管措施,最後金管會處以60萬元罰鍰。

第三是機構法人購買利變型壽險商品之核保及保全作業,對於受益人之指定或變更,與原投保目的不符的情形,未建立有效控管機制以落實審核,檢查時發現有6張保單,像是保障員工,卻以機構為受益人,或是以員工福利來投保,但受益人卻是法人,有「假投保真理財」之嫌,金管會認為遠雄人壽核保時有缺失,因此開罰60萬元,後續已要求公司要檢討核保。

第四是防制洗錢作業,遠雄人壽辦理法人保戶的實質受益人辨識作業,未採取合理驗證措施,違反相關保險法規,因此金管會處以50萬元罰鍰。

第五,金管會查遠雄人壽內部控制三道防線的聯繫溝通機制、法令遵循制度及專案查核作業、內部稽核作業、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的運作情形,未能有效發揮功能,以及針對旅平險要保書收回管控未確實、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的黑名單資料庫漏建檔、未落實執行客戶姓名或名稱檢核作業、撰寫國外投資報告欠完整、辦理資安監控及系統更新等作業欠周延、未將商品銷售後的檢討結果提報董事會報告等缺失,金管會表示,有礙健全經營之虞,處以6項糾正。

金管會呼籲,保險業辦理保險業務,應確實依保險法等相關規定落實執行,並應強化公司治理及法令遵循機制,以維護保戶權益及健全公司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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