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老房子的美…廢墟攝影師「為藝術犧牲」 誤入民宅拍照下場慘

▲▼ 廢墟,荒廢,塗鴉 。(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攝影師鄭男為拍攝廢墟,誤闖新店山區民宅挨告,遭判拘15日。(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知名廢墟攝影師鄭宇璿Poliz(綽號栗子),喜歡用鏡頭到處拍攝各種建築物的美照上傳網路分享,不料有一次卻不小心「誤入民宅」,被楊姓男屋主發現提告。台北地院審結,依侵入住宅罪判鄭男犯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鄭男對此無奈表示,「藝術有時是需要犧牲的…」。

鄭男2018年到新北市新店山區拍攝廢墟照時,發現有一間老房子極具美感,想作為攝影題材,但卻不知這是有人居住的民宅,在未先徵取屋主同意就貿然闖入,破壞了屋主安寧,而吃上官司。

此外,屋主還因鄭男說了一句他家是「廢墟」,忍無可忍,再告鄭男妨害名譽罪。不過檢方認為,鄭男只是在應訊時說明行為原因,合法為自己辯解,並沒有犯意,因此這部分處分不起訴。

針對鄭男無故侵入住宅部分,法官審酌鄭男犯後坦承犯行,也表達願意賠償2萬元,但屋主不接受,雙方並未達成和解,法官同時也考量鄭男的學經歷、家庭狀況、工作、犯罪動機、手段等一切情狀後,判鄭男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000元,全案可上訴。

《ETtoday新聞雲》記者訪問到鄭男,他對此無奈表示,「藝術有時候是需要犧牲的」,下次會先確認場地是否實屬於全廢墟再進入拍攝,或是用租借方式,以免觸法。他強調,只是希望這些老房子能夠在消失之前,能用鏡頭記錄下它美麗的樣貌,並沒有想破壞或偷竊犯意,最後說道,為了讓這件事能順利落幕,也決定不再上訴。

▼鄭男表示他沒有想破壞或偷竊犯意,也無奈說「藝術有時候是需要犧牲的」。(圖/資料照/記者孫于珊攝)

▲▼廢墟攝影師鄭宇璿。(圖/記者孫于珊攝)

►美麗就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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