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醉偷拉小手…海軍上尉3度強吻女少尉!「記過免職」賠12萬換緩刑

▲▼海軍光六飛彈快艇。(圖/記者呂佳賢攝)

▲海軍某艦傳出性騷擾、強制猥褻案。(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莊智勝/高雄報導

在海軍某艦隊上服役的曹姓上尉戰系長,107年間趁著聚餐期間裝醉強吻女少尉,當晚返艦後還假意關心另名女同袍進入女少尉艙中,再度強拉其手臂二度強吻;女少尉被嚇得不知所措,躲開狼爪後立即長官呈報,曹男因此遭軍方記4大過、1小過免職。高雄地院審酌,考量曹男事後賠償女少尉12萬元,換得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曹男107年3月晚間與所屬單位同袍前往基隆市KTV聚餐,返回艦隊途中,曹男趁隙伸手摟住女少尉的腰,女少尉嚇得不知所措,急忙拒絕掙脫;事隔2日,艦隊同袍前往基隆廟口夜市某熱炒店餐敘,席間曹男坐在女少尉身旁,藉著酒意拉起女少尉的手,遭甩開拒絕後,還趁著她陪同另憑女同袍如廁時堵在門口,一見女少尉走出立即上前強吻臉龐。

當晚返回艦上後,曹男還假意關心另名酒醉女同袍,藉機走入女少尉所住之船艙內,並趁機強拉其手臂強吻,遭到拒絕後,曹男隨即叫女少尉到自己住艙內談事情。面對長官指令,女少尉不敢不從,只得硬著頭皮走進曹男艙內,怎料曹男色膽包天,竟鎖上房門將女少尉強壓在內務櫃上狂吻,還將首伸入衣內撫摸背部,嚇得女少尉急忙掙脫,並將向上級長官呈報。

事後曹男坦承犯行,火速遭到軍方記4大過、1小過免職,並依性騷擾、強制猥褻等罪嫌送辦。在法院審理期間,曹男賠償女少尉12萬元換取和解,高雄地院法官審酌後,依性騷擾、強制猥褻罪嫌分別判處拘役30日、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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