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演宮廷劇選不出董座!教團轟私校亂源 教部下通牒:2/24前出爐

▲▼文化大學外觀。(圖/記者湯興漢攝)

▲教育部下最後通牒,要求文大24日前必須選出新董事長。(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文化大學董事長張鏡湖去年11月25日與世長辭,至今快3個月過去,董事會至今仍沒選出繼任董事長。由於董事會兩派人馬傳出內鬥之爭許久,讓教團痛批文大從校長遴選以來接連爆出的紛爭正是全台私校的縮影,也曝露出私校董事會往往成為私校最大亂源。教育部對此下最後通牒,要求24日前必須選出來。

1月6 日文大召開董事會議,當天原預計推選出第3位董事長,事前兩派人馬還向申請同一天召開,教育部當時要求2批董事共7人必須出席,但時間一到仍有人未到齊,等了幾分鐘才閉門進行,但不到10分鐘隨即宣布流會。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認為,文大從校長遴選以來接連爆出紛爭正是全台私校的縮影,也曝露出私校董事會往往成為私校最大亂源,解決之道還是要修改私校法,讓私校董事會回歸公益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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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榮輝說,文大在2017年11月爆出校長遴選爭議,隨後引發兩派董事互告,日前又傳出董事長難產,一連串爭議源於董事會內鬥。文大兩派董事不斷上演宮廷式內鬥,宛如八點檔連續劇,只是「歹戲拖棚」,除折損文大校譽、讓師生蒙羞外,也已影響校務發展。

▲▼文大董事會會議。(圖/記者許展溢攝)

▲文大董事會原預計1月6日召開會議選出董事長,結果10分鐘就流會。(圖/記者許展溢攝)

尤榮輝認為,「文大之亂」正是全台私校的縮影,教育部除應鐵碗聲請法院選任文大臨時董事長外,治本之道,還是要積極研擬修改私校法,包括一、杜絶家族世襲董事長期掌控私校,將學校當作家族企業並淪為私人提款機;二、讓工會推薦公益董事進駐私校董事會;三、讓私校財務及校務資訊更加公開透明。如此才能有效遏止私校亂象並讓私校回歸公益性及公共性,也才有機會讓私校成為優質的好學校。

教育部回應,私校法第26條第1項規定,董事長於任期中出缺時,董事會應於出缺後1個月內推選董事長。同條文第2項規定略以,董事不能或怠於行使職權,致未能依前項規定完成推選,經法人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推選董事長,屆期仍未依規定完成推選,法人主管機關應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聲請法院選任臨時董事代行其職權。

教育部表示,2月4日函請文大董事會依本部指定的7位董事(黃有良、金榮華、陳樹、張冠群、袁興夏、彭誠浩、張海燕)在文到20日內召集會議推選董事長並報本部核定,這7位董事表示將在2月24日召開董事會推選董事長,教部會依私立學校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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