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借錢後神隱…男爆氣開譙「垃圾因仔」慘挨告 法院判罰2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地院,台北地檢署外貌萬用圖。(圖/資料照)

▲曾男因在臉書上以「垃圾因仔」辱罵好友,遭判處拘役20日。(圖/資料照)

記者莊智勝/台北報導

台北市曾姓男子108年間借錢給馮姓好友,豈料事後馮男非但不還錢,甚至還避不見面,曾男氣得在臉書PO文開嗆,「垃圾因(囝)仔」(垃圾小孩)、「你媽媽知道你又這樣亂搞嗎?」等語句羞辱馮男;馮男知悉後憤而截圖提告。台北地院簡易庭審酌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曾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

判決書指出,曾男108年間曾借款給好友馮男,但事後馮卻避不還錢,2人因此產嫌隙。108年4月,曾男透過暱稱為「金田」的帳號在臉書上PO文,「世界上垃圾那麼多為什麼少不了你一個垃圾因仔挺你的借你的避不見面電話也不敢接是啥小#可能的小朋友」,還以「金田覺得垃圾因阿」為題寫下「馮OO欠錢還錢欠情還情你兩樣都欠到底要不要還?你哪來的臉還敢到處說我?我對你還不夠好?你是吃多了還是喝醉了?你媽媽知道你又這樣亂搞嗎?」文章羞辱馮男。

事後馮男得知立即截圖,並報警提告妨害名譽。曾男到案後不否認臉書上PO文為他所發,但仍辯稱文中並未指名道姓,且僅是表達個人感受,並不構成馮男名譽受損。法官審酌,曾男在警詢時曾明確表示對於馮男氣憤才會PO文,足以認定公然侮辱罪嫌;且曾男在認罪後雖已與馮男達成調解,但至今仍未依約履行,因此判其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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