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全面寫健康聲明卡、陸配子女有條件來台!港澳、新加坡、泰國旅遊警告提升

▲中央流行疫情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召開記者會。(圖/記者林敬旻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說明最新防疫措施。(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1)日宣布防疫新措施,除了提升港澳(第三級)、新加坡(二級)、泰國(一級)旅遊警告,陸配子女也有條件來台、符合6類事由的在台中國大陸人士可申請延長停留期限。陸委會強調,陸配子女必須符合原本長期在台生活、未成年和大陸沒有親人照顧等條件,才可提出專案申請,且須通過審查。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說明,香港已出現無明顯感染源的社區傳播及群聚,新加坡超過一半確診病例為當地感染且出現第三波傳染,泰國也已出現未確定感染源個案及第三波傳染,但卻未對來自中國大陸旅客採取相關入境管制或檢疫措施,因此基於防疫安全,即日起提升港澳旅遊第三級警告,新加坡第二級警示(Alert),泰國則是第一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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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中國大陸入境管制方面,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指出,因應目前疫情發展,基於防疫、減少人員移動風險,針對中國大陸人出入境管制採取2項措施,第一是以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投資經營管理、駐點服務、團聚及短期探親等6類事由,已經在台停留的中國大陸人士,可申請延長停留期限,得專案逐次核給15天。

健康聲明卡新版本。(圖/記者洪巧藍攝)

▲即日起所有入境旅客都須填寫健康聲明卡。(圖/記者洪巧藍攝)

在陸配子女方面,有長期居留證或長期探親證的陸配子女,若符合「未成年、在大陸沒有親人照顧」兩項條件,基於人道考量,可提出專案申請,經過核准才可入境,但入境後一樣須居家檢疫14天。

另外,為提升邊境檢疫措施,即日起非中港澳所有入境航班旅客均需填報「入境健康聲明書」,並應據實填寫入境前14天內,是否前往中港澳等流行地區旅遊史、接觸史,如有填寫不實或其他拒絕、規避、妨礙,依法最高將處15萬元罰鍰;至於中港澳入境航班旅客則維持填報「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且於入境14日內應配合居家檢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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