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原物料短缺再掀「衛生紙之亂2.0」...林宜瑾籲修法納管

▲▼搶買衛生紙 恐慌 瘋搶。(圖/記者屠惠剛攝)

▲民眾搶買衛生紙。(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武漢肺炎疫情升溫,政府持續宣導與其戴口罩不如勤洗手,不過民間謠言還是不斷,甚至傳出口罩和衛生紙用料相同,因此衛生紙會缺貨的謠言。對此,民進黨立委林宜瑾8日表示,今年的衛生紙搶購恐慌與2018年之「衛生紙之亂」情形不同,故無法適用《刑法》第251條第4項的要件加以規範假訊息,因而有重新檢討該法之必要。

前年因網傳衛生紙傳出將在3月中漲價,造成全台「衛生紙之亂」搶購熱潮;去年3月網路上又流出台南麻豆文旦滯銷,200公噸直接倒入曾文水庫的消息引發爭議,立法院於去年12月31日通過《刑法》修正草案,未來若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傳播工具散布不實資訊,意圖影響行政院公告的生活必需品之交易價格,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

▲台南市議會黨團總召、市議員林宜瑾(前排右一)說,誰在辱罵賴清德,歷史都留有紀錄。(圖/記者林悅翻攝)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圖/記者林悅翻攝)

林宜瑾8日表示,現在正值防疫重要時刻,在網路不實訊息的推波助瀾下,衛生紙、衛生棉、尿布等民生用品,再度成為民眾搶購的標的,但是衛生紙、尿布等用品,其主要原料與來源,都和口罩不同,不會有缺貨的危機,請大家不要浪費時間、金錢搶購囤積。

林宜瑾指出,立法院在去年年底通過《刑法》第251條及第313條修正案,根據修正條文,如果有人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路散布不實訊息,意圖影響民生必需飲食品、工業必需品,以及「行政院公告之生活必需品」的交易價格,最重可處3年有期徒刑及30萬元罰金。

▲▼搶買衛生紙 恐慌 瘋搶。(圖/記者屠惠剛攝)

▲民眾搶買衛生紙。(圖/記者屠惠剛攝)

不過林宜瑾說,衛生紙不屬於防疫物資,無法依《傳染病防治法》處理,但有關衛生紙的假訊息,即使不是意圖造成物價哄抬,仍有可能故意干擾民生秩序,造成民眾恐慌搶購,影響日常生活的健康衛生和社會安寧之虞,卻可能面臨無法可管的窘境。

林宜瑾主張,除了她日前提出檢討《傳染病防治法》之外,也將對《刑法》第251條配合進行檢討,以盡立法職責,保障人民民生需求的穩定與安心。

▼民眾搶買衛生紙。(圖/記者屠惠剛攝)

▲▼搶買衛生紙 恐慌 瘋搶。(圖/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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