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狠高中生!同學欠錢不還「逼她賣春14次」 爽撈2萬拿來無照駕駛

▲▼ 女學生,女孩,女生,制服。(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 女學生在昔日同窗的要脅之下被迫性交易。(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陳宛貞/編譯

南韓青少年犯罪案頻傳,去年底又傳出一起離譜事件。3名高中生為了拿回借給國中同學的一筆錢,竟要求昔日同窗賣春,賺取大筆錢財後當成生活費使用,事件曝光後再度點燃大眾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怒火。

首爾南部地方法院12月27日依違反兒少性保護相關法律罪名,判處16歲林姓高一女學生2年半徒刑,緩刑3年;18歲朴姓少女2年徒刑,緩刑3年及17歲扁姓男高中生2年半徒刑,緩刑3年。

根據檢方說法及判決書,林姓女高中生認定2名國中同學欠自己一筆錢,以此要脅他們。法官判斷,受害者實際上並沒有義務償還這筆錢,但被告持續威脅,恐懼之下進行性交易,由林女的學長姐朴女及扁男介紹有意買春的男子。且扁男過程中以借來的身分證租車,四度無照駕駛,為受害者與買春者牽線,還多次偽造文書。

3名被告2019年6月間共脅迫2名受害者在一週內賣春14次,每次收取5萬至數十萬韓元的費用,至少70萬韓元(約新台幣1.8萬元)用來租車、吃飯,當成生活費使用。3人在審判過程中都承認犯案,去年12月底被判刑。

►不再眷戀青春,因為我持續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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