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住樓下「租金爽漲9萬」:付錢或搬走! 房客怒告違法

▲▼美國房地產,房屋,住家,吉屋出租。(圖/pixabay)

▲房客蘇特羅指控房東李榮福違法調漲租金。(圖/pixabay)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加州奧克蘭(Oakland)一家人被指控,將房子簽約租給房客後,疑似佯裝住在該房樓下,規避市府的租金限制,要求房客給予最多3000美元(約新台幣8.97萬元)租金,還威脅繳不出就要趕房客出去。房客最後勝訴,但由於法律漏洞,仍擔心自己過不久又會面臨被驅趕的命運。

根據《東灣快遞》報導,奧克蘭有一項特殊的租賃法規定,若房東簽約並將房子租給房客後,依法必須要遵守市政府規範的租金範圍,不能任意超收;然而只要房東與房客同住在一棟房子裡的話,只要房東生活的範圍達到一定的標準,就可以規避這項目規定,隨意向房客收取高額租金。

蘇特羅(Salvador Sotelo)在法庭上表示,和房東李榮福(Rong Fu Lee,音譯)簽完約,一家人搬進去之後,卻收到通知要繳交1100美元到3000美元的租金,但金額實在太過高昂,且李榮福並沒有住在房子裡。

蘇特羅表示,他先向奧克蘭房租委員會要求停止調漲租金,因為李榮福一家人當時已經至少一年沒住在該棟房子,卻想佯裝住在同棟樓,藉此獲得高額收入。經委員會聽證官柯恩(Barbara Cohen)調查,李榮福一家三口確實違規,在依法調漲租金時,已經在別出居住至少一年。

最後法院判定蘇特羅勝訴,但蘇特羅擔心同樣的事情會繼續上演,因為李榮福可以用相同手法,繼續利用調漲租金的方式,拿到錢或者是將他們一家趕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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