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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麻豆外勞2死1傷兇殺案 兇嫌聲請羈押獲准

▲台南市麻發生越南移工酒後持刀砍殺同為越南移工同事,造成2死1傷,警方搜索圍捕緝獲不勝酒力,逃到不支到地的斐姓兇嫌。(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麻越南移工酒後持刀砍殺越南移工同事,造成2死1傷案,兇嫌斐姓男子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禁止通信。(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麻豆區一家紡織廠發生的2死1傷兇殺案,涉案越南籍斐姓勞工,被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依殺人罪嫌重大,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逃亡、滅證、串供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禁止通信,台南地院17日下午裁准羈押禁見。

▲台南市麻發生越南移工酒後持刀砍殺同為越南移工同事,造成2死1傷,警方搜索圍捕緝獲不勝酒力,逃到不支到地的斐姓兇嫌。(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地院指出,有關日前台南市麻豆區發生移工衝突殺人案件,經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聲請羈押,法院強制處分庭值班法官審理後,裁定羈押禁見如下:被告經訊問後,法官依據檢警偵辦提出之證據,認為被告涉犯殺人罪嫌重大。被告涉犯重罪,犯案後逃逸現場,且本件尚有證人待勘察,有事實足認為被告有逃亡、滅證、串供之虞,且被告所涉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依據趨吉避凶等基本人性,可預期被告逃匿以規避審判程序之進行及刑罰之執行之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不排除被告之後有逃亡、滅證、串供之可能,為確保追訴、審判或執行程序之順利進行,非予羈押,國家追訴及刑罰權即有難以實現之危險,再參酌被告所涉殺人罪嫌,造成2人死亡,害及人命,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妨害社會安寧,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之私益、身心狀況及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認有羈押之必要。裁定被告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市麻發生越南移工酒後持刀砍殺同為越南移工同事,造成2死1傷,警方搜索圍捕緝獲不勝酒力,逃到不支到地的斐姓兇嫌。(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本案死者是31歲黃姓越南移工、28歲妹婿武姓越南移工、傷者是黃男的堂妹、武男妻子黃姓女子等人,與兇嫌斐男都是從越南到麻豆同一家公司工作的移工。疑斐男在工作上與死者發生衝突,斐男在酒後引發殺機,15日晚上10時30分酒後返回公司宿舍,帶著酒意找黃姓移工理論,但雙方一言不合,斐嫌氣憤的隨手拿起黃男房內菜刀丟向黃男,但未丟中,多位移工友人趕忙上前勸架,架開雙方。

▲台南市麻發生越南移工酒後持刀砍殺同為越南移工同事,造成2死1傷,警方搜索圍捕緝獲不勝酒力,逃到不支到地的斐姓兇嫌。(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黃男心有不甘,打電話找來同住宿舍的堂妹婿武姓男子,2人再到斐嫌的住房理論,雙方再度發生肢體衝突,事後黃、武2人轉身離去時,斐嫌竟從住房內拿出菜刀追出,先在宿舍2樓走道從背後猛力砍刺武男,造成武男當場倒地不起。
黃男逃到黃姓堂妹住的另一棟女生宿舍房內躲藏,斐嫌仍持刀闖進女生宿舍,踹開黃女房門後,持刀砍殺黃男頭部,造成右頸傷及動脈大量出血,黃女力阻斐男行兇,右手虎口也受刀傷。

▲台南市麻發生越南移工酒後持刀砍殺同為越南移工同事,造成2死1傷,警方搜索圍捕緝獲不勝酒力,逃到不支到地的斐姓兇嫌。(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斐男行兇後後,翻越宿舍外的蛇籠圍牆逃逸,麻豆警分局、麻豆消防分隊獲報後,迅速到場查處,警方查扣作案兇刀,消防局救護人員將武、黃2人送醫急救,但2人在到院前已無生命象,仍宣告不治死亡,黃女就醫後無礙。

麻分局局於同日深夜11時許啟動快打警力,出動大批警力封鎖現場,於廠區後方草叢大面積搜索,在16日凌晨緝獲跑不動躺在馬路上的斐嫌,送往麻豆新樓醫院就醫戒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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