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過世激動拒簽死亡通知書 兒打傷護理師反賠6萬元

▲▼床位,醫院,病床,病患。(圖/取自Pixabay)

▲阿豐無法接受母親過世的事實,不小心打傷一名護理師。(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靠資源回收維生的阿豐(化名)2017年12月間得知母親在醫院加護病房過世,一時情緒激動,打傷交付死亡通知書的護理師,最後被依對醫事人員以強暴妨害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中提到,阿豐2017年12月16日晚間8時許在新北市某醫院的加護病房得知母親病逝,當時護理師拿著死亡通知書要交給大哥簽名確認,他因為無法接受與親人離別的事實,一時情緒激動上前阻擋簽署文件,還伸手強取,導致護理師受傷,嘴唇撞出1公分的開放性傷口,臉部也受到鈍傷。

阿豐事後被帶回警局,並面臨法律責任追究,他坦言,當下的確是因為無法接受母親過世,才會伸手拉扯,但並沒有要故意傷害護理師的意思。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阿豐因為親人過世情緒激動,而對醫護人員施以暴力行為,不僅危害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也會減損整體士氣以及醫療品質,實在不可取,但考量到受傷的護理師已表明願意原諒,也不會再追究,最後依對醫事人員以強暴妨害執行醫療業務罪,判他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3年,同時還得提供40小時的義務勞務、接受4小時法治教育課程,希望他能從中記取教訓,不要再衝動行事,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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