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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工廠火警受災戶要真相 台南消防局提9點說明

▲台南市永康區富強路二段398巷工廠火警,受災戶指控消防局指揮救火判斷錯誤,未及時布線出水,造成民眾慘損失,議長郭信良到場飆罵消防指揮官引發眾怒。(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永康區富強路二段398巷工廠火警,受災戶指控消防局指揮救火判斷錯誤,未及時布線出水,造成民眾慘損失,議長郭信良到場飆罵消防指揮官引發眾怒。(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永康區富強路二段398巷12月25日發生工廠火警,造成3間工廠被波及延燒,受災戶指控消防局指揮救火判斷錯誤,未及時布線出水,造成民眾慘重損失,找台南市議長郭信良等人主持公道,郭在現場飆罵指揮官引發眾怒,網友一面倒支持打火兄弟,受災戶PO文指出,並不是說踐踏消防員,而是想還原真相。

▲台南市永康區富強路二段398巷工廠火警,受災戶指控消防局指揮救火判斷錯誤,未及時布線出水,造成民眾慘損失,議長郭信良到場飆罵消防指揮官引發眾怒。(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受災戶PO文訴說事件過程,並還原真相。

受災戶PO文指出,他們是台南永康10連棟工廠大火的第9、10間的工廠,關於大家吵得沸沸揚揚的新聞,並不是網路上所說踐踏消防員,他們還原現場事實:「一開始先感謝消防人員第一時間抵達現場滅火。我相信所有弟兄都是賣命在替人民服務,無奈情勢往往不會如人所願.首先,起火點並不是我們工廠,而是在前面第5間的化工廠,距離我們6米,時間點在12月25日早上10時20分,第5間工廠突發出不明爆炸聲,出去查看時是機械設備有一團未知物衝出來,造成工廠前面空地棧板引起火源,後來了解才知道,是新進租戶在裝機械,過程中不慎掉落導致後續火災,當時第5間工廠人員已在門外用消防器材滅火,並表示不需要我們的滅火器協助」。

▲台南市永康區富強路二段398巷工廠火警,受災戶指控消防局指揮救火判斷錯誤,未及時布線出水,造成民眾慘損失,議長郭信良到場飆罵消防指揮官引發眾怒。(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台南市永康區富強路二段398巷工廠火警,受災戶指控消防局指揮救火判斷錯誤,未及時布線出水,造成民眾慘損失,議長郭信良到場飆罵消防指揮官引發眾怒。(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台南市永康區富強路二段398巷工廠火警,受災戶指控消防局指揮救火判斷錯誤,未及時布線出水,造成民眾慘損失,議長郭信良到場飆罵消防指揮官引發眾怒。(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議長郭信良受理受災戶陳情,要求台南市消防局公布真相。

受災戶說:「10時30分消防局接到通報,抵達現場開始滅火,當時火勢尚未蔓延,我們已先將工廠人員撤離。早在第一時間告知現場消防人員,我們後面兩間廠房都是易燃物(棉被. 布),燒到真的會一發不可收拾,消防人員說明:「燒不到你們這邊」,當天風勢大且往後面廠房吹,我們心急卻無能為力,10時54分火勢蔓延升天,第10間旁田野的消防車水線也拉好就位,所有新聞播報都是消防人員都在撲滅起火點,眼看火勢已經燒到第9間,後面的廠房大火卻無人噴水,消防人員已就位在第10間後面定位拉好水線,卻不灑水滅火,表示要等指揮官下令,從第10間開始往前灑水降溫也可以,但消防人員卻一直到燒盡才開始滅第10間火勢,新聞上說 10時半到中午12時已撲滅火勢,但12時撲滅的是第5間起火點,但卻沒說12時正是第9及第10間大火燃燒的時刻,直到下午3時,還在悶燒,我們只能眼睜睜看著看著工廠燒光後,現場人員開始進場灑水,當所有消防人員都說燒不到你們這邊,我們卻只能眼睜睜看著一輩子心血被燒為灰燼,如果今天有任何一個消防人員願意即早滅後面火勢,即使只是拉一條管子灑水,幫工廠外觀降溫,就算最後仍無法挽救,我們也會接受這場無情大火,但我們看到的是燒盡後才進場的消防人員,叫我們如何不激動,但後續新聞報導走向偏頗,影片中卻只斷章取義,我們指責消防人員,還原當時是大火已蔓延至我們工廠,消防人員僅說明起火點燃燒情形,卻不肯對我們的疑問去做正面回應,才會如大家看到情緒無法控制的畫面。這場火可以不會燒得精光,這場意外可以不用蔓延至此,原本說不會波及到我們,但最後我們卻全程看著佳美在我們面前倒下,我們只是要個真相,為什麼佈好水線,為什麼不開水,僅僅這樣而已,對於網路上新聞我們感到訝異,最後謝謝大眾的私訊關心,要很開心這次所有人都平安無事,我們會以最快的速度站起來」。

▲台南市永康區富強路二段398巷工廠火警,受災戶指控消防局指揮救火判斷錯誤,未及時布線出水,造成民眾慘損失,議長郭信良到場飆罵消防指揮官引發眾怒。(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對此,台南市消防局說明指出,12月25日10時30分接獲民眾報案台南市永康區富強路二段398巷195號工廠火警,消防局立即派遣各式車輛出勤救災,第一梯次派遣10車20人,在前往救災途中發現大量濃煙竄出,立即增派各式車輛前往支援,總計出動41輛消防車106名警消。

▲台南市永康區富強路二段398巷工廠火警,受災戶指控消防局指揮救火判斷錯誤,未及時布線出水,造成民眾慘損失,議長郭信良到場飆罵消防指揮官引發眾怒。(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消防人員布水線射水全力搶救火勢。

消防人員到場時即發現倉庫全面燃燒,因內部有大量塑膠棧板堆積,火載量非常大,火勢已向四周延燒,消防人員隨即於火場第一、三、四面佈署多條水線搶救,多次試圖切斷火流阻止延燒。但當時火場燃燒狀況異常猛烈,雖然第一時間於第四面架設砲塔及佈署多條水線救災,仍然擋不住猛烈輻射熱,造成3棟鐵皮工廠燃燒。

消防人員火場救災積極作為,首要目標是搜救人命,在火場初期獲報富強路二段146號之7鐵皮工廠內有人員受困,立即派遣大量人力及水線入室搜救,幸將人員安全救出,免於造成遺憾。同時間大隊指揮官指示繼續佈署多條水線出水防止延燒,絕無不射水救災之消極作為。在搶救過程中發現火勢已蔓延第四面工廠且工廠內堆放大量易燃寢具及棉被,因猛烈輻射熱造成迅速延燒。

市民提出質疑消防人員遲遲不射水救災是有所誤解,第一時間消防人員積極佈署水線並周界防護廠房安全,由於現場火載量及輻射熱過大,消防人員幾番嘗試靠近富強路二段146號之8、9、10射水防護,也積極破壞鐵捲門延伸水線入室搶救,但火場溫度過高,而且經安全官評估廠房鐵架隨時有倒塌之虞,始通知入室救災人員撤出,並於富強路二段146號之7佈署2水線阻絕延燒,終將火勢控制在3戶,於此特別澄清。

如相片所見當日10時56分,火勢已延燒至富強路二段146號之10鐵皮工廠內部而且猛烈火光在窗口清晰可見,顯見消防人員已有出水積極搶救作為,且屋外鐵皮顏色已變褐色,並非短時間燃燒造成,絕無民眾所述之消防救災不積極之狀態。本案火警雖然造成3棟鐵皮工廠延燒,但在消防人員積極搶救作為下,成功防護7間廠房及救出1名受困民眾。

消防局以對答式針對本案救災過程說明如下:1、第一梯次人車到達現場,為何只到火場第一面救災?答:第一梯次派遣永康、大灣、新化、復興分隊出動10車21人。永康分隊人車到達現場發現廠房已全面燃燒,立即請求後續梯次支援並佈署水線及砲塔,一邊搶救起火點、一邊阻隔火勢延燒至鄰近廠房;大灣、新化分隊人車協助佈署水線及中繼水源;復興分隊人車先在火場第四面做防護射水,直到大隊部到場後獲報有民眾受困,由復興人員前往搜索,直至將連棟廠房第7間搶救出人命,所以第一梯次人車到達現場,由第一面開始佈署救災。後續人車抵達現場繼續救災作為。

▲台南市永康區富強路二段398巷工廠火警,受災戶指控消防局指揮救火判斷錯誤,未及時布線出水,造成民眾慘損失,議長郭信良到場飆罵消防指揮官引發眾怒。(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消防局提出詳盡說明,並出示火場照片(圖1)顯示10時56分消防人員已有射水防護動作。

2、消防人員為何不射水,防護火場連棟廠房第9、10間?答:第二梯次特搜分隊在10點48分抵達現場,發現火場第三面火煙竄出,立即佈署水線救災,當時里長也有協助拉水線。第三面火場照片(圖1)顯示10時56分消防人員已有射水防護動作。

3、火場指揮官有無環顧火場四周?答:初期指揮官及大隊部指揮官均有環顧四周,另有指派空拍機至現場確認火場狀況。4、消防人員到達現場,有不救災狀況情形?答:因為當下廠房鐵皮外觀已經嚴重變色,經熱顯像儀檢視已呈高溫狀態,11時11分時安全官評估後下令撤出至第四面清點人員裝備,再次組織作戰(圖2)。

▲台南市永康區富強路二段398巷工廠火警,受災戶指控消防局指揮救火判斷錯誤,未及時布線出水,造成民眾慘損失,議長郭信良到場飆罵消防指揮官引發眾怒。(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消防局出示火場照片(圖二)指當下廠房鐵皮外觀已經嚴重變色,經熱顯像儀檢視已呈高溫狀態,11時11分時安全官評估後下令撤出至第四面清點人員裝備,再次組織作戰。

5、水線佈署好後,為何不立即射水?答:第三面特搜分隊到達現場後即持續出水搶救,於10時56分由特搜人員於延燒戶(第9、10間)前破門並延伸水線進入搶救。同時間特搜分隊長與里長及受災戶進入廠房內部勘查火場狀況,勘查後立即呼叫支援欲佈署水線防護。但因第一面大隊到場時於10時54分接獲情資,10間鐵皮建築內有人員失聯,即於10時55分指派復興分隊前往搜救,幸復興分隊於11時14分成功於第7間拯救出一名受困民眾。消防救災以人命搜救為優先,於10時54分接獲民眾失聯後,即抽調現場防護人力前往搜救,限於第一梯次有限人力,並未能立即將人力調往延燒戶第四面做水線防護。

6、現場有民眾表示火勢不會延燒到?答:查無此狀況。7、當時火場為何需指揮官下令出水?答:當時佈署之兩英吋半水線須接上分水器才可以出水搶救,若水線未能控制出水,會導致無法延伸或接上瞄子。另水線由窗戶射水延伸入屋內射水時,亦須要關掉水線才可以移動,或許因為戴上空氣呼吸器面罩,說話不太清楚,導致民眾之誤解。

8、民眾可從第四面進入,卻未佈署水線射水?答:第三面特搜分隊到達現場後即持續出水搶救,於10時56分由特搜人員至延燒戶(第9、10間)前破門並延伸水線進入搶救。同時間特搜分隊長與里長及受災戶進入廠房內部勘查火場狀況,勘查後立即呼叫支援欲佈署水線防護。但因第一面大隊到場時於10時54分接獲情資,10間鐵皮建築內有人員失聯,即於10時55分指派復興分隊前往搜救,幸復興分隊於11時14分成功於第7間拯救出一名受困民眾。消防救災以人命搜救為優先,於10時54分接獲民眾失聯後,即抽調現場防護人力前往搜救,限於第一梯次有限人力,並未能立即將人力調往延燒戶第四面做水線防護。

9、民眾誤解釐清,答:12月27日轄區大隊長黃輝林率第三面救災人員有特搜分隊長鄭明華以及現場救災射水人員等6人,前往永康區富強路二段88號新樹里陳日祥里長服務處,與里長針對民眾質疑部分有所釐清。

►不再眷戀青春,因為我持續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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