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術教練性侵判10年又被挖出少女裸照 「拒配合就公開」逼壞壞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北市施姓武術教練過去曾假裝成同志,性侵少女被法院判處10年有期徒刑,沒想到在羈押期間又被發現手機內有其他受害者的不雅照片。雖然他辯稱兩人是正常的男女朋友,但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不採信,日前偵結後依加重強制性交、恐嚇等罪提起公訴。

▲桃園市林姓男子今年6月間凌晨見女子獨自在騎樓下躲雨,以水果刀架住頸部拖入暗巷痛毆後性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施男的慣用手法都是先拍攝不雅照片或影片,再拿來威脅少女與自己發生性關係或不准報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xhere,與本案無關)

年約20多歲的施男曾在多所幼兒園、國小、國中及私立文教機構擔任武術老師與教練,但2019年5、6月間他在IG上假扮成高職學生「林X恩」,結識當時年僅16歲的少女小靜(化名),接著一人分飾兩角,謊稱可以介紹同志給少女認識,進而相約到旅館房間見面。

施男與小靜共處一室,很快就露出本性,不僅搶奪手機阻止求救,還逼她說出「我最騷」等露骨話語,甚至將性侵過程拍成影片,以此當作籌碼恐嚇不准報警。這起案件直到今年9月,他才被士林地院法官判處10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在上訴中。

▲桃園市某科技公司總經理邱姓男子,2017年趁赴美出差時,性侵女員工得逞卻挨告。(示意圖/Pixabay)

▲檢方調查,至少有兩名少女受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但讓檢方訝異的是,調查人員在施男羈押期間於手機裡發現其他受害者的裸照,經過追查確認這名受害的14歲少女同樣是在IG結識男方,並遭誘騙拍攝裸照,如果不配合,就會被威脅要將照片公開。

雖然施男辯稱自己與14歲少女是男女朋友,發生性關係是很正常的事,而且女方在整個過程中都沒有反抗或是拒絕,但檢方不採信。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此案,並依加重強制性交、恐嚇等罪,對施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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