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半夜冒煙「房客披浴巾」348人驚逃!包包全黑…香奈兒、晶華互告求償

▲▼晶華香奈兒2017起火。(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香奈兒承租晶華酒店地下1樓店面,於2017年2月25凌晨冒出濃煙,不僅店內精品全毀,更讓酒店緊急疏散人員,還有房客只披著浴巾,在大半夜狼狽逃生。(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香奈兒承租北市晶華酒店地下一樓的店面,於2017年2月25日凌晨發生火警,不僅店內精品遭煙燻、水淋全毀,更讓飯店緊急疏散348人,雙方因此損失慘重,晶華事後向香奈兒提告求償。北院12月9日開庭,晶華主張香奈兒在起火機房外接電源,又堆滿易燃物,才導致火災發生,但香奈兒辯稱,電線是晶華先前布置的,他們沒做更改,雙方將於下次開庭提出更多證據。

晶華主張,香奈兒承租店面,在後方的排煙機房外接電源,又在房內堆滿包裝紙袋、禮盒等易燃物質,最終導致火災發生,晶華尊重房客權益,甚至連機房鑰匙都沒留,僅在安檢、維修等必要時,才會徵詢香奈兒的同意進出,另外,香奈兒也請了其他公司維護線路安全,卻沒有盡管理責任,顯然有疏失;保險公司依目前已給付晶華的701萬9280元火險及後續賠償、晶華依損失,向香奈兒求償。

但香奈兒認為,火災因排煙機房的電線走火引起,但機房電線在前任房客承租時已存在,是晶華自己設置的,他們沒有外接,且承租期間都是正常使用,火災當天也是關了燈才離開,並無疏失,且依《民法》規定,設備應由房東維護,晶華向他們求償並不合理。

香奈兒委任律師於庭外表示,雙方的保險公司在理賠後,分別向對方代位求償,但晶華仍對香奈兒追討損失,經多次調解不成,才會鬧上法院。本案將於年後續審。

晶華酒店地下一樓精品街,於2017年2月25日凌晨冒出濃煙,當時共348人遭緊急疏散,還有房客只披著浴巾、穿著浴袍,就在大半夜狼狽地逃出來,而警消到場一度找不到起火點,想破窗卻還要等飯店人員「通報上級」,直到煙越來越大,才緊急用水槍射破玻璃,並鋪滅在機房的起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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