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吃慶祝大餐…男友威脅16歲少女「不給我就是不愛我」 舒服完就走了

▲女友,失戀,分手,哭(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小玫以為先滿足男友後,就能一起開心出去吃情人節大餐,結果希望落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新竹16歲少女小玫(化名)和23歲男友約好情人節吃大餐,出門前卻被男友要求先「來一下」,不甘願的她原想說配合演出完就能飽餐一頓,沒想到男友竟爽完就跑,讓她傻眼提告性侵。經調查,檢方認為小玫當下屬自由意志理性決定,所以全案不起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高一生小玫和大7歲的游男,約好今年2月14日來接她出門吃情人節大餐,等到的卻是一個慾火難滅的男友。儘管滿心不情願,被男友懷疑「是不是不喜歡我了」的小玫,為了證明自己沒有劈腿,還是硬著頭皮滿足對方。

結果小玫沒料到,游男高興完竟直接轉身離開,讓她氣得向警方提告。檢警調閱兩人手機對話紀錄,發現事後幾天小玫還是暱稱游男「老公」,要他酒喝少點,累了就要休息等情侶間的對話,因此認定小枚當時應屬自由意志決定,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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