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裝混入朝天花板開槍!松菸文創槍擊案 2嫌一審判決出爐

▲▼松菸文創槍擊案,30歲翁姓男子在雲林落網,他供稱全案是他自行策畫,目的是想在土方工程上分一杯羹,因此找上富邦建設開槍恐嚇。同案共犯29歲林姓男子先前落網。(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松菸文創第一次發生槍擊案的主嫌翁啟源,及共犯林韋丞遭判刑。(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台北市松菸文創大樓2017年11月爆發槍擊案!疑黑幫想分土方利益,槍手翁啟源搭乘友人林韋丞的車北上,並喬裝成便當外送員闖入松菸富邦大樓辦公室,對天花板鳴槍示警。台北地方法院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處翁男3年4月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50日,另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翁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共犯林男則依恐嚇罪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2017年10月間,翁男為了透過富邦建設的工地主任陳姓男子發包取得工程,於是告訴林男要北上富邦潑油漆,翁先交付10萬元給林買中古車後,同年11月1日與林自雲林開車北上;近午時,翁喬裝便當外送員,未經換證即通過大樓管制閘門,然後步行進入電梯直達富邦。

翁向富邦櫃台小姐表明要找陳男,但一得知陳男不在,翁即掏出槍枝,朝天花板開1槍,並恫稱「叫陳男小心一點!」等語,隨後即下樓逃逸。檢警透過車牌號碼等線索追查,同年11月25日及12月26日分別順利將翁嫌及協助翁逃亡的共犯林男逮捕歸案,並查獲1把改造金牛座手槍。

林男辯稱,他以為只是要去潑漆,由於自己曾住台北滿長一段時間,對台北的路較熟,所以翁男找他開車一起去,然後到達富邦時,要他在樓下等,對於翁男身上有槍一事則完全不知情,也強調,若知道翁要開槍,他應該不會去等語。

法官認為林男的證述內容前後始終一致,因此僅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林男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翁男則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併科罰金5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50日,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

▼北市松菸富邦大樓傳槍響,疑黑幫想分土方利益,於是開槍示警,所幸無人受傷。(圖/記者林裕豐攝)

▲北市松菸文創大樓外27日下午又傳槍響,這是該大樓5個月內三度有歹徒開槍。(圖/記者林裕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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