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打骨折3秒膠封口...脫光裝塑膠袋!雙煞嗆「埋在山上」

▲▼殺人,兇手。(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只因手機債務糾紛,男子夥同友人毆打對方骨折、三秒膠封口還脫光裝塑膠袋。(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李忠憲/南投報導

陳姓男子只因跟連姓男子有手機債務糾紛,竟夥同李姓男子找人誘騙連男出門後,將他載到鐵皮屋內打到骨折,嗆「把你埋在山上」,用三秒膠試圖封口,將他脫光裝塑膠袋還丟後車廂,並灑滿螺絲釘防逃。南投地院審結認為,陳、李2人無殺人犯意,改以私行拘禁等罪判陳5年徒刑,李判1年,全案可上訴。

連姓男子2017年7月與44歲陳姓男子有手機債務糾紛,陳男心生不滿,找上也認識連男的38歲李姓男子幫忙。李男找了3名朋友先連絡連男將他騙出來,並載往陳男指定的鐵皮屋內,李的3名朋友就先離開。

陳男、李男接著就用木棍等物品毆打連男,將他手打到骨折,陳男接著嗆他不還錢的話「要把你埋在山上」,但連男顯然沒有要解決債務問題,還頻頻辯解。陳男氣炸,拿出3秒膠試圖要封連男的口,結果因為連男一直掙扎,被噴到眼睛。

陳男與李男一不做二不休,將連男衣服脫光裝進塑膠袋內,頸部以下用膠帶綑綁,在他頭上再套上穿洞的塑膠袋,關在屋內。陳男再指示李男將連男關到汽車的後車廂內拘禁,還在車廂內撒滿螺絲釘,他如果想脫逃就會被刺中。最後由警方循線到場搜索,才救出連男,陳男更被搜出一把槍枝。

南投地檢署偵結後,認為陳男與李男有殺人意圖,以殺人未遂、私行拘禁等罪名起訴。南投地院審理後認為,相關事證無法證明陳男和李男有殺人犯意,陳男因持有槍枝,私行拘禁加上非法持有槍枝罪名,各判處4年和1年2個月有期徒刑,應執行5年,併科罰金10萬元;李男犯私行拘禁罪,判處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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