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用間諜罪監禁華郵記者 美聯邦法官判賠1.8億美元

▲▼2014年被伊朗以間諜罪囚禁的美國記者傑森·雷扎安(Jason Rezaian)以及他的家人們。(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2014年被伊朗以間諜罪囚禁的美國記者傑森·雷扎安(Jason Rezaian)以及他的家人們。(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楊庭蒝/綜合報導

《華盛頓郵報》記者傑森·雷扎安(Jason Rezaian)因為被伊朗懷疑是美國指派的間諜,於是在2014年將他拘捕。聯邦法官理查德·萊昂(Richard Leon )22日表示,伊朗逮捕並威脅殺害傑森,是要迫使當時的美國釋放伊朗囚犯,因此判決伊朗必須向他和家人賠償1.8億美元。

傑森是華郵外派伊朗的駐地記者,被伊朗在2014年7月以間諜罪和其他3項與安全有關的罪行拘捕,包括「與敵對政府合作」和「對當局進行宣傳」。美國以釋放關押的7名伊朗囚犯的條件做交換,讓傑森於2016年1月獲釋,結束長達544天的牢獄生活。時任總統歐巴馬曾多次要求伊朗釋放,並指責伊朗違反國際法。

▲▼       2014年被伊朗以間諜罪囚禁的美國記者瑞薩安(Jason Rezaian)與妻子莎雷伊(Yeganeh Salehi)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傑森與他的妻子莎雷伊(Yeganeh Salehi)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理查德在裁決時表示,在傑森被監禁的這段期間,常常被迫不能睡眠、接受醫療服務,甚至還受到一些不人道的虐待,隨後判決伊朗必須賠償2380萬元的賠償創傷與經濟損害,還必須對兄弟和母親分別賠償了270萬和310萬美元,以及對整個家庭付1.5億美元的懲罰性賠償。

傑森原本是透過委任律師鮑克(David Bowker)要求賠償,包括4400萬美元的「補償性損害賠償」和10億美元的「懲罰性損害賠償」,以迫使伊朗當局重新評估使用人質和恐怖主義作為外交工具的代價。

伊朗外交部發言人阿巴斯·穆薩維(Abbas Mousavi)表示,對於賠償的判決感到很奇怪,傑森原本應受到最高刑罰,但後來只被判徒刑,後來甚至被釋放,「這是因為我們提供的幫助,我們大可以把他關在牢裡,然後用更嚴厲的方式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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