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約女子回家恩愛「事後遭控性侵」!新北男無奈放大絕…獲不起訴處分

▲▼性侵,性騷,房間。(組合圖/示意圖/pixabay)

▲男子酒後在公園把妹回家恩愛。(組合圖/示意圖/pixabay)

記者柯振中/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6月份出門喝酒,酒後與搭訕來的女子回家恩愛,豈料事後女方翻臉不認帳,向檢警指控遭到性侵,他在無奈之下只好爆出驚人事實,獲得不起訴處分。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新北市樹林區,這名已婚的男子酒後跑到公園內搭訕女子,隨後與對方回家恩愛,豈料事後竟遭反咬,被指控涉嫌性侵。

▲▼性侵,上床,做愛,性愛。(圖/翻攝pixabay)

▲男子酒後與女子回家恩愛,事後竟遭控性侵。(圖/翻攝pixabay)

男子得知遭控性侵後說明,雙方發生關係是你情我願,沒有強脫女子的衣物,也不是性侵,而且自己當天有喝酒,準備戰鬥時「硬不起來」,是女子幫他口愛,才順利發生關係的。

檢警認為,女子兩次筆錄的口供不同,且與男子發生關係後曾獨自出門,隨後又與對方繼續續攤。加上全案除了女子的供詞,沒有其他證據能證明男子犯案,因此檢警調查後,並未起訴該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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