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走投無路持刀搶奪2千元被逮 悲慘經歷曝光後…受害婦人當庭求情

▲▼三峽強盜案。(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男子缺錢花用,跑到賣場的地下停車場守株待兔。(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峽區一名男子持刀走進某賣場的地下停車場,待買完菜的婦人要牽車之際,上前抵住其腹部行搶,得手2千元後跑到附近便利商店變裝,但過沒多久就被警方逮捕;男子雖犯下最輕本刑7年以上的強盜罪,但婦人得知其經歷後,不但不願追究,還向法官求情,最後他獲得減刑機會。

▲▼三峽強盜案。(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男子穿一身黑行搶。(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據了解,42歲吳姓男子過去曾因毒品案入監服刑,去年4月出獄後,但毒癮未戒,招來異樣眼光,他一直無法好好回到社會生活,只能想辦法打零工存點錢,在黑暗角落購買毒品,繼續過著要死不活的人生。

今年6月9日,吳男身上連一毛錢也沒有,飢腸轆轆的他才持刀跑進停車場守株待兔。得手2千元即跑去買食物及毒品,把錢迅速花光。吳男落網後坦承犯行,表示自己只想要錢,沒有要傷害的意思,因此行搶當下沒有彈出刀刃,只用柄抵住被害人。

▲▼三峽強盜案。(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男子被逮後坦承犯行,且態度良好,受害婦人得知其悲慘經歷,向法官求情。(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遇搶婦人得知吳男年紀也不小了,卻因為碰上毒品而過著悲慘的人生,實在可憐,希望他能重新來過,因此出庭替他求情,表示自己並無受傷,也沒有要追究的意思,只盼吳男能夠好好反省,「把毒癮戒掉,不要再走錯路」

法官認為,儘管吳男涉犯的是最輕本刑7年以上的攜帶凶器強盜罪,加上他才剛出獄1年多又犯案,顯見其法治觀念薄弱,但考量到其手並非兇殘,犯後態度良好,加上婦人也求情,且不會追究,若量刑7年以上徒刑,恐情輕法重,因而減刑為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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