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涉密人員違規過境香港? 國防部駁斥:僅轉機未入境

▲中科院30日下午傳出實驗室丙烷氣爆意外,2名技術人員受傷送醫,所幸均無生命危險。(圖/翻攝自中科院網站)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圖/翻攝自中科院網站)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16日於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指出,中科院自行下架涉密境管人員資料,經移民署要求重新上架且調查發現,涉密離境人員有15人前往香港、3人前往柬埔寨,有媒體25日報導15位過境香港的人員中,有3位是列為涉密的現役軍職人員。對此國防部25日晚間表示,經追查後確認相關人員僅為轉機、並未入境香港,沒有違反管制規定,亦沒有涉及國安的問題。

根據《上報》25日報導,中科院過境香港的15人中,部分是前往參加「2019年波蘭凱爾策國防展」的人員,但其中有3位是列為涉密的現役軍職人員,雖然是團體行動,但此舉已明顯違反現職軍人不得前往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以及過境港澳地區的規定,有明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對此國防部晚間駁斥,表示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強調本案經過中科院內控機制的查驗,以及國防部專案小組的複查後,已確認相關人員僅為轉機、並未入境香港,沒有違反管制規定,亦沒有涉及國安的問題。

國防部指出,依據「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人員出國及赴大陸地區管制作業規定」,香港、澳門為比照大陸地區,屬於管制申請進入之地區。但依據陸委會106年1月26日行文各部會機關之公函,無論從中國大陸機場「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均屬進入大陸地區須予以管制,若僅過境香港、澳門而未入境,則非屬限制範圍。

國防部說明,中科院因應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延長涉密人員出境管制年限,近期辦理重新清查作業,至108年10月18日已將相關涉密及軍職人員完成傳輸上線3470人,並交由內政部移民署列管,爾後參與涉密案件實況,以滾動方式檢討管制涉密人員上線。

國防部表示,針對與國軍單位訂定契約,從事國防事務涉及國家機密之個人或民間團體、機構成員,均須由國軍建案單位核定涉密等級,其境管一律依「國防廠商安全管控機制」辦理,並送內政部移民署列管。有關參與國機、國艦國造等相關廠商,均完成簽署保密條款,凡涉及機敏資訊人員,如欲前往大陸、香港、澳門地區,亦均按規定予以管制,以確保國家機密安全,敬請國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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