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箱屍案兇手陳同佳來台自首被阻 港府喊話:望台灣務實及積極接收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灣殺人案港人嫌疑犯、引發《逃犯條例》修訂的原因之一的陳同佳早前表示,願在23日服刑結束後到台灣自首,但台灣移民署已將陳同佳限制入境。對此,港府表示,陳同佳願到台灣自首出於自願,希望台方務實及積極接收一位被其通緝和自願自首的人士。

21歲香港網紅潘曉穎被20歲男友陳同佳殺害。(圖/翻攝網路、當事人臉書)

▲陳同佳願意來台自首。(圖/翻攝網路、當事人臉書)

香港政府說明,陳同佳出獄後願意到台灣自首,純粹出於自願,外界謠傳「被自首」,甚至有政治操作的指控,完全不是現實。

香港政府提到,香港特區崇尚法治,律政司已就陳案充分及全面地考慮了警方的調查及全部所得證據,確認在香港只有足夠證據控告陳同佳清洗黑錢罪,沒有其他證據能控告陳嫌其餘罪名,包括所謂的「蓄意計劃殺人罪」。

港府指出,過去他們一直明確表示,能夠提供合法、可行的協助,以利台灣調查在台犯下的殺人案,去年6月到今年4月之間,直接向台灣、透過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平台發了4封郵件,希望能夠進行會面、磋商,但一直沒得到回覆。

▼21歲香港網紅潘曉穎在台灣被20歲男友陳同佳殺害。(圖/翻攝網路)

21歲香港網紅潘曉穎被20歲男友陳同佳殺害。(圖/翻攝網路)

港府說到,港警去年3月逮捕陳同佳後,控告陳嫌清洗黑錢罪,案件開始進入司法程序,「所有相關證據一律不能在司法程序進行中與第三方包括台方互通」,港府也在發送給台灣的信件中清楚說明這樣的情況。

港府表示,台灣去年12月3日對陳同佳發出通緝令,直到現在仍有效,這次陳同佳是自首,希望台方能夠務實、積極接收一位被通緝、願意自首的人士,「特區政府會在本港法律容許的基礎上向台提供所需協助。」

▼21歲香港網紅潘曉穎被20歲男友陳同佳殺害。(圖/翻攝網路)

21歲香港網紅潘曉穎被20歲男友陳同佳殺害。(圖/翻攝網路)

►滑新聞還能變美,偷偷分享少女秘密!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