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又要登報道歉!誣指馬英九擁10億金庫再敗訴確定

▲王炳忠自訴周玉蔻女士刑事洩密罪及加重誹謗罪案,第二次開庭審理▼。(圖/記者屠惠剛攝)

▲周玉蔻再度敗訴確定,又要登報道歉。(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媒體人周玉蔻2015年間,在自己的臉書及政論節目上,指稱當時的總統馬英九所成立的「新台灣人基金會」有10億元資產,是馬英九的私人金庫。基金會不滿,起訴要求周玉蔻登報道歉,並求償象徵性賠償1元。最高法院審理後,18日判決周玉蔻再敗訴,必須在2份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1日確定。

頂新集團相關油品事件爆發後,周玉蔻就在自己的臉書及政論節目上不斷發言,指稱當時的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集團的政治獻金,並稱馬所成立的「新台灣人基金會」有10億元資產,是馬英九的金庫。基金會隨即發佈聲明澄清,之後更採取法律行動,對周玉蔻起訴,並求償1元以及登報道歉。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周玉蔻敗訴,必須在4大報以及美麗島電子報等5家媒體上刊登道歉啟事1日,但不用賠償1元。

案經上訴,二審高院審理期間,周玉蔻辯稱,她是好心好意,建議基金會比照台北市長柯文哲,將MG149的帳目全部公開,卻沒想到因此被告;她還說馬英九權大勢大,她是針對馬英九在基金會中的角色評論,沒有誹謗的故意。但高院不採信,仍判周玉蔻敗訴,但改在自由、蘋果2份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1日。

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18日作出部分廢棄、部分駁回的判決。其中駁回的部分是周玉蔻需在2報刊登道歉啟事部分,至於廢棄部分,則是最高法院認為二審不准周玉蔻在美麗島電子報上刊登道歉啟事,這部分仍有調查必要,因此廢棄發回更審。周玉蔻敗訴確定,必須先在2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

周玉蔻近來敗訴連連,最近一次是指稱鴻海集團前董事長郭台銘,在台北市長選舉時捐贈3億元給特定候選人,這部分判賠180萬並在4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另外先前指稱馬英九在競選連任時,非法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的政治獻金,這部分也是判賠180萬並在4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此外她批評一起上節目的退休警察陳志傑「像流氓」,遭控誹謗罪嫌,二審判拘役30日,但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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