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車禍死亡!「foodpanda」8小時內未通報 勞動局開罰6萬元

▲北一女校門口人行道Foodpanda。(圖/記者呂佳賢攝)

▲foodpanda 17日被開罰6萬元。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foodpanda負責桃園區外送的29歲馬姓青年,不幸於雙十國慶深夜外送途中發生車禍死亡,桃園市勞檢處事後認定雙方是僱傭關係,除了確認業者當天未於職業災害發生8小時內通報事故,開罰了6萬元,也下令提交勞工名卡和工資清冊等資料。

有關餐飲外送員接連發生外送期間車禍致死事件,勞動部職安署北區職安中心14日上午已分別會同桃園市勞檢處及台北市勞檢處,前往foodpanda及Uber Eats總公司實施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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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署表示,經查,該兩家業者與罹災者所訂合約內容,包括指定工作時段、如無法在選擇時段提供服務須在24小時內回報公司、服務期間需穿著制服、使用制式品牌圖樣保溫箱、黏貼機車車身品牌圖樣貼紙等規定,研判業者對於罹災者具有一定程度的指揮監督,兩者間亦存有組織從屬性,據此認定雙方應具僱傭關係。

▲foodpanda外送青年車禍亡撞出職安受熱議。(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foodpanda 17日被開罰6萬元。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至於賠償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表示,雖然業者與馬男簽訂保密條款,但若業者15天內未給付家屬45個月補償金,就違反勞基法,將處以2萬至100萬元罰鍰。此外,雖然業者16日趕在下班前提供相關資料,針對記錄死者基本資料的勞工名卡,未登錄到職日、教育程度和勞保投保日期等有瑕疵,將待業者10日內陳述意見後,開罰2至30萬元。

最後,勞檢處長周賢平也指出,由於業者未於馬男職業災害發生8小時內通報勞檢處,確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規定,可依同法第43條第2款處3萬元至30萬元罰鍰,今天向業者開出6萬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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