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令麟:冤判錯判是最大的罪過─判決書照抄起訴書 無法讓人信服

▲▼ 王令麟,王總裁,總裁,工商時報專訪             。(圖/記者徐文彬攝)

▲對於北監案遭到判刑,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表示非常遺憾與痛心。(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被外界稱為史上最大的獄政弊案9日下午宣判,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沒有行賄意思,但卻被依照「行賄罪」判刑2年2月。對此,王令麟發布聲明「冤判錯判是最大的罪過─判決書照抄起訴書 無法讓人信服」,表示非常的遺憾與痛心,將針對本案上訴,力求回復清白。

以下為聲明全文:

冤判錯判是最大的罪過─
判決書照抄起訴書 無法讓人信服

對於法院的判決,本人感到非常的遺憾與痛心。

今天這個判決荒唐到極點,本人絕無行賄,不需要也沒有必要行賄,檢察官濫行起訴,判決竟照單全收書,這不是恐龍判決,什麼才是恐龍判決?本人將上訴到底。

這個案子歷經五年審判,審判長換了三個,受命法官換了三個,公訴檢察官也換了五個,陪席法官更不知換了多少個,每次換法官換檢察官,案子就重新審理,被告拋下工作耗盡心力準備,開了無數次的庭,法官卻不專心審判,在最後一次辯論程序上,每個被告戰戰兢兢述說冤屈,律師亦慎重引用最高法院判決和法律見解說明本案起訴荒謬之處,然而,坐在法檯上的審判長和受命法官交頭接耳,沒有認真聆聽被告和律師的陳述,逼得律師當庭屢屢說出「法官,我們和被告等了四年多,終於等到這一天能跟你說話,陳述冤曲,你們可不可以專心聽我們的辯護」,審判長僅回應,「我們有看」,又繼續和受命法官講話,沒有正視被告和律師團提出的證據和辯護內容,可見心證已成,無視被告和辯護律師自證清白的努力。

本人在監期間,謹守分際,沒有任何的違規紀錄,更沒有任何的特權與對價。司法人員對獄政完全不了解,法院判決本人行賄有關「水果茶葉禮盒」部分,本人完全不知情,竟然被判有罪,真是荒謬。此外,有關牛肉是「吃人一口,還人一斗」的禮貌,至於「SK2青春露」也僅是幫忙催貨,這從本人在獄中手稿即可清楚了解,這些與監所人員的往來,完全不是賄賂,更沒有任何對價關係,況且,當時本人即將假釋,亦無對監所人員行賄的必要。判決竟刻意扭曲為行賄,昧於證據作判斷,顯然違法。

本人沒有行賄,不必也不可能行賄。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但冤判錯判是對司法最直接的傷害。草率的起訴與審判,扼殺的不僅是一個有為的企業家,更是斷絕企業、股東、與四千多位員工的生計與台灣的經濟發展,司法正義也將因此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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